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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9 17: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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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爱的物理公式 于 2007-10-19 17:23 发表
你曾经扮演过 那你就曾经贱过.
发了帖子你得有心理准备有人说这样的话,可别怪我嘴贱
这第3者真的是最贱的一身份. 自己得不到 还得拆散别人. 贱贱贱
典型的损人不利己
除了不孝的儿女...这种人我是最讨厌的 ...
我不光曾经贱过的贱阿
我现在一如既往的贱阿
只要和爱情沾上点边
人人身上充满贱的潜质
谁敢说自己不贱?!
第3者 如果破坏家庭和婚姻成功
那其实不失为一种本事
人要是连自己爱人 家庭 都捍卫不了
那也说明他有够孬
不能怪别人
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第3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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