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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vi 发表于 2011-10-30 16:44 唉,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今天在警察那里拿了不少同情分,下次去什么鸟官哪里故技重施,博他同情 ...
tatata 发表于 2011-10-30 16:29 哥们,你完全是当作嫌疑人了,只有犯罪嫌疑人,警察才有权录指纹和拍照。以后等着检察官叫你吧。 看来我说 ...
氧气女生 发表于 2011-10-30 16:47 果然冲动是魔鬼呀。
tatata 发表于 2011-10-30 16:50 最可恨的是一些人还劝他到了警察局就不承认,这些人都是看热闹不怕事情大啊! ...
xavi 发表于 2011-10-30 16:54 那小子其实撒谎了,我虽然也认为到警察局不认是不理智的,但是现在想想,好像胡说点也没问题嘛 ...
999 发表于 2011-10-30 16:57 看了原帖,法律上你站不住脚
tatata 发表于 2011-10-30 16:55 你如果不认罪,有被逮捕的可能性,这个绝对是经验!除非你真没干,逮捕了也不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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