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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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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噢萨卡 于 2008-2-19 10:37 发表
贼赃的东西在论坛里公开交流
出了问题谁负责?
看到这句话..让我不得不再联想起上次我和版主之间的矛盾.
卖家卖给我假东西...我求助于各位版主大人的时候.
因为卖家是论坛的交费客户,就全部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说啥现实上的事情,现实里去解决..那么我想问问..事出都有因的..那这问题的因又是在哪呢?
大家都懂法律的吧.卖假东西给我..那就是商业欺诈罪了.
论坛的版主不干涉进来.还进行包庇..包庇罪..版主大人.你懂的吧.
再说回来这次.本身就不是一个销售的帖..更何况已经存在了将近一年..我相信这里的成员们都看过此帖.
如果真的出了问题..不是这个时候了...而且就算是出了问题..
那么我问一下..问题的因又是在哪开始的呢..是不是也是论坛开始的呢,,
这个时候//咋就这么关心在乎了呢...
之前之后两个问题..完全就是一个相同的性质..
前者甚至已经形成一个严重的后果..后者却成了一个牺牲品
版主却因为前者和后者在论坛上面的利益关系...而采取两个截然不同不的处理方案..
真的是很好笑....
版主大人们..我们都不是傻瓜..平民更懂的静态中看事实..
最后..请别商业人的思想,把你那红色标题里所谓的销售给我改掉!!!!
商人其实就是在伤人的!
不管是不是我们之前的事件的延续..就单一这件事情..你的处理就是错误的!!!
给我好好的看清楚吧!!!!!!!!!!!!!!
[ 本帖最后由 叶落归根 于 2008-2-19 15:4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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