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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洋珊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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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萨卡在哪里啊..麻烦噢萨卡进来看看这事要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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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19: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红豆沙 的帖子

姐姐你终于来了..其实我jj一开始就说了要给我做保证人.我姐姐出售过好多次的..你封了帖子.我才叫我jj联络你的..我着急是因为今天说好要邮东西的..那了钱不邮的话没有信誉啊....
在说姐姐的那句   
如果mm觉得市场太严格可以考虑继续留在互助或者婚姻版快出售,其实穿名堂的很多姐妹也是那2个版快的常客。
转载请注明出自小春日本留学论坛 http://www.incnjp.com/
我个人认为大家要是都在互助和婚姻版发的话的还要穿名堂干嘛哦...是不是姐姐...你要也理解一下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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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9: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主mm的姐姐,tomoe0825 mm 在穿名堂没有任何出售纪录,对穿名堂来说她是个完全陌生的id。她不具备保证人资格,我刚才已经回答过一次了,请仔细阅读。
2。虽然我把mm的帖子关闭,但是对于已经交前的东西mm仍然可以联系邮寄啊,我又没封mm的id.
3。象你们这样2姐妹互用id出售的情况在穿名堂是不推荐的,因为会造成管理混乱,比如我现在查贴就很费时间,我允许mm借用姐姐的id发贴已经是特例了,请mm更加遵守秩序。
4。穿名堂根据自身的情况有一套自己的市场规定,既然mm喜欢这里就请接受。就好像日本和中国的法律不一样,mm既然来了日本就要遵守日本的法律对不对,你不能说日本法律太严格,让人家为你为你修改法律吧。理解归理解,但是如果不想遵守就只能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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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9: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豆沙 于 2009-1-27 19:16 发表
我来了,给各位添麻烦了,谢谢楼上几位斑竹的代为说明。
有几点要说明
1。穿名堂规定,必须在市场出售2次以上,并且有良好信誉的卖家才可以为其他人担保出售商品。楼主的姐姐虽然积分很高,在其他版快具有一定声誉 ...



不好意思也给你添麻烦了.
1.我们没有完全理解这里的规则...不知道要有出售经验才可以做担保人.
2.我从来不搜索自己的帖子.我只是把我的话题和回复里的帖子做了修改.修改后斑竹说我没有修改所以我又搜索了下自己的id发现了很久以前的帖子..那些帖子都已经沉的很往下拉..而且很多帖子已经封贴啦...
斑竹看下ip就会知道我和mm不住在一起..所以有两个id很正常..我不可能和妹妹用一个id .
3.我会考虑斑竹的建议以后只在育儿版和互助版卖东西。..在那里一直都很愉快..以前在穿名堂只是看看。因为规则太多。以后也只会看看.毕竟很多mm都很可爱
4.我们不知道斑竹有其他的工作所以有点心急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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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19: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红豆沙 的帖子

1.我是说我姐姐在互助和婚姻有交易..穿名堂是没有啊..有就不会有今天的误会啊..
2.我要你开贴是要看商品的号码..是要知道号码对应的货品..我要邮货..所以我着急啊
3.我是把照片给姐姐..让姐姐帮我卖的..很多人都是这样啊..就像噢萨卡前几天不也是帮朋友卖衣服吗?
4.我没说不遵守法律啊..姐姐是不是撤的太远了啊?你封我的贴字我已经说  知道了.不用开了.才叫姐姐帮卖的啊..日本的法律那我就更懂了..我是日籍华侨..这么多年来从没作过违法的是啊..
    姐姐你是不是对我有误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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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20: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点编辑可以看到帖子...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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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20: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4。穿名堂根据自身的情况有一套自己的市场规定,既然mm喜欢这里就请接受。就好像日本和中国的法律不一样,mm既然来了日本就要遵守日本的法律对不对,你不能说日本法律太严格,让人家为你为你修改法律吧。理解归理解,但是如果不想遵守就只能回国了
转载请注明出自小春日本留学论坛 http://www.incnjp.com/

这么说是不是扯的太远了??????
不管是什么国籍我们从来没认为自己不是中国人..对于法律不管是中国还是日本我们都很守法..也从没要求人家为我们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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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20: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洋珊瑚 于 2009-1-27 20:00 发表
我不知道点编辑可以看到帖子...谢谢提醒..


从来没有被封过...所以不知道点编辑可以看到原来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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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20: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不开贴子...我也可以不在再穿名堂发帖子,,可你不要针对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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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20: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过年的,

红豆沙只是举个例子,不要误会~

都新年快乐~~[.E3B1E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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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20: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头文字D 的帖子

哥哥应该看了第一页的哦..我也是说大过年的..可还是被封了啊...就是没人来说句公道话...难道她是版主就可以人身攻击?????谁要改法律了啊....可能我是东北人..说话直..我姐姐也常说我...我已经很客气了..可不能欺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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