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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6 14: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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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以下是引用爱我,你废了在2006-11-16 13:12:00的发言:有共同点阿!咱俩握爪吧!
[em07]
所以阿,我不能继续写了,容易陷入回忆无法自拔!
[em14][em14][em14]
哈哈哈。。。
ps.发现这所谓的坏男银阿,不是当兵的就是警察!
[em06][em06][em06]
姐啊,我激动的都想咬人了...
俺以前最好姐妹们儿的老公就是当兵的,MD处了四年多办的可都不是人办的事儿.
现在那男淫在偶们那儿刑警队,TNND本身就不是啥好玩意儿你说政府咋能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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