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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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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很沉重的选择。(仅限男性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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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_laputa 于 2009-3-30 14:18 发表
你这就是不对了,男性怎么就没有发言权了,婚姻法都规定了,生育权是双方的。
女权应该得到支持和尊重,但是这建立在尊重和不侵犯男权的基础上。

如果这是我的儿媳,我一定找律师告她,每个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 ...

那这个女人真要庆幸没有生下孩子,不然就和这种家庭的人有割不断的瓜葛了。

这没什么的,再请个律师来应战就可以,我就不信这样的案件,能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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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夫妻感情不行
而且7个月破腹产的话也能存活了,这是杀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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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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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もも水 于 2009-3-30 14:25 发表



有点乱,没太看懂。。。

如果是你儿媳,你告她什么,告她断了三代单传吗,康熙再世的话大概会判她

要告也是当事人男方去告,而不是公公婆婆。

婚姻法规定生育权是双方的,但是有特例吧。并且我记得是 ...
男人还没死呢,就和孩子还没出生一个道理。公共婆婆可以做男人的代理人,公共婆婆是男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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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可以委托嘛,何况他那时候都没死,只不过是病重,还不知道啥时候死呢。

生育权是双方的,你的理解有错误,之前有女方不想生,男方起诉离婚,称女方侵害生育权。
最后胜诉的。还有女方擅自打胎,丈夫起诉的,侵害生育权,最后也是胜诉。

这种民事官司,可以打,最多也就是民事赔偿,没啥太大用处,也就是出口气而已。
对于某些人,不讲道德,那好,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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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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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流产合法,但是侵犯生育权不合法,
只要有委托,这个官司没问题,我刚问了法院的民事庭书记。

这种例子国内早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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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_laputa 于 2009-3-30 14:33 发表
流产合法,但是侵犯生育权不合法,
只要有委托,这个官司没问题,我刚问了法院的民事庭书记。

这种例子国内早就有了。
如果这女人在男人死了以后做流产,算不算侵犯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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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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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4: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news.qq.com/a/20050903/000031.htm

官司可以打,但是最多也就是能民事赔偿,大多都是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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