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网

 找回密码
 注册账号
楼主: zhongcunren
收起左侧

[随便说说] 老婆不想打工,我一人上班感觉压力大,请问我该如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2-15 21:42: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萤 发表于 2014-2-15 20:07
楼主,如果你孩子不到3岁,我觉得你应该再多受受教育。

没工作进不了认可内的保育园,

我不认同你的观念'如果孩子长期在日本'我觉得放保育园很好啊'她也可以认识朋友'也可以学日语'虽然说保育也会碰到一些事'但是小孩也会成长'我女孩也上保育'一个月5万'她上学我找的工作'一个月也才10万'可我可以锻炼自己'自己也可以学日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1: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 经济不好 年收300不到。经常被老婆埋汰。和研修生一样多。
后来发奋图强找了个年收600的。干了两年多了 还嫌我少。最近准备找个年收800的。人都是逼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1: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萤 于 2014-2-15 21:56 编辑
若相惜0226 发表于 2014-2-15 21:42
我不认同你的观念'如果孩子长期在日本'我觉得放保育园很好啊'她也可以认识朋友'也可以学日语'虽然说保育 ...

我没有观点,就是不希望楼主单方面的信息让人误会他老婆。

我也打工,一个月10w的工要工作多久我很清楚,超时违法这个每个人怎么看我就不多说了,
关键是工作会辛苦,也许你是个勤快人,但我很懒,对于我来说,一天4小时,就不能顾及很多东西了,
何必弄得自己那么累,我还是希望能多陪陪孩子的,这个每个人的看法不同,没什么对错的。

锻炼日语,这个就更不好界定了,日本什么工作会让人一直聊天?下了班每个人都忙着接孩子,送课外班等,或者赶着干别的事,也不可能有机会多说话的,
学日语还不如在家看电视来得实际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1:5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是国内找的老婆,所以来这里不太适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2: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ひろと 发表于 2014-2-15 21:58
一个月十万,时给如果没有1000以上,非永驻非日配肯定超时了。下次签证更新要注意 ...

是的'时给1000,不是也有那种不报税的吗?以前上的都是不报税的'现在上的这个是报税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2:20: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你老婆舍不得孩子,所以暂时不愿出去工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2: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萤 发表于 2014-2-15 21:53
我没有观点,就是不希望楼主单方面的信息让人误会他老婆。

我也打工,一个月10w的工要工作多久我很清楚, ...

确实只能说每个人观念不同'要是生活过得去'也不必这样'我家呢'我们都没什么学历'都是打アルバイト'我觉得老公一个人上班很辛苦'我只能说尽我自己的能力一起过'毕竟生活需要柴米油盐'
回复 1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2: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若相惜0226 发表于 2014-2-15 22:21
确实只能说每个人观念不同'要是生活过得去'也不必这样'我家呢'我们都没什么学历'都是打アルバイト'我觉得 ...

你是个好老婆,好多在日本的中国人夫妻都是这样的,共同努力!

我就是不太希望大家因为楼主的一面之词一边倒的批判楼主老婆,
每个人还不能有点自己的打算,自己的追求,只要不是说穷困潦倒,为什么就非要赚钱一条道走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2:3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爱,请深爱 发表于 2014-02-15 21:41:49


端盘子一个月能挣20多万,她每天都打通宵工吗?

基本是。gasuto。时给高。她打深夜和早上的。人就是爱玩。所以拼命挣钱拼命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2-15 22: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萤 发表于 2014-2-15 22:25
你是个好老婆,好多在日本的中国人夫妻都是这样的,共同努力!

我就是不太希望大家因为楼主的一面之词一 ...

确实是这样'只能说楼主还要努力再努力'要记住老婆是第一的'既然老婆有自己的想法'还是要支持的'有时自己也会郁闷'活的好累'不过既然选择了彼此'还是努力让妻儿生活的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小春网
常务客服微信
微信订阅号
手机客户端
扫一扫,查看更方便!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