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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9 2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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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风筝与风在2005-7-3 9:28:00的发言:
我今年办就学被拒签了,所以准备过几个月再办家属滞在.刚拿到老公从入管局拿回的资料,其中有一页补充的材料是关于留学生的家属滞在的经费支付的内容:1.亲属关系证明;2.支付者(父,母等)的职业及收入证明;3.支付者的残高证明.
多了这一项材料的话我就有些不明白了,难道还需要国内的父母做经济担保人吗?
MM,在这里我给你些小小的建议做参考,我是今年6月通过家族滞在来到日本的,从我申请在留到最后的签证下达.一共1个月,还算顺利.办家族滞在,和父母没有关系,我办理的时候根本没有要求出具父母的任何经济资料,首先,你要把你们的结婚证做个公证,证明你和老公的亲属关系.当时我打了200万日圆作为海外送金,打到了老公的帐户上.我是4月初打过去
的,再留是4月20号下来的,海外送金没有具体规定需要多少,我想越多签下来的比例越高吧!希望你们早日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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