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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下记为本人不堪经历,望在日同学以我为戒,日常生活中多汲取法律知识,以护身、自强。
本人于2016年4月毕业于东京一所一流私立大学,毕业后留日,在一家中国人的私企里工作,后因私企老板不能给签证,担心签证问题会引发在留资格问题,所以果断辞职。
在重找下家公司的期间,了解了经营者签证,机缘巧合国内有我亲友开的工厂,所以产生了开公司在网上卖货的想法。
后找行政书士进行了一系列的开公司前期工作,花费近200w日元。
在申请签证这段时间因开销巨大不得不寻找可以补贴生活的零活,包括去电器店排队。期间认识了一个做电器贩卖的A,两人聊的比较投缘,告诉我在等签证期间可以帮他做事赚钱,也就是坑了很多很多留学生的“接货”。也是在留置所内了解了所谓“接货”的全貌,它直接或间接害了不少的留学生,判刑、遣返,其人数多到令人发指。居所内看守了解,当时的埼玉县内拘留所,平均每个警察署都有2~3个人是因为接货的原因所拘留。据悉,现在仍有大部分的留学生在打这份儿“接货”工,望悬崖勒马,去找一份儿稳定的合法的工作来赚取生活费或学费。
解释一下何为“接货”。
简单来说就是雇主用偷盗的或者通过刷卡机伪造的信用卡在日本网站上买货,然后邮寄到指定的房子内,指定被雇佣者去那个房子里按规定时间段接收邮递员送来的货,然后再转交到雇主手里以换取佣金,一般以电子产品和高级化妆品类居多。我当时是接的货是戴森扫除器和其他的一些电子产品(我也不清楚我接的是什么)。基本上一上午或者一下午就结束了,佣金大约在8000~20000之间不等。当时因为我自己有车,A与我约定的价格是15000日元。在我接货过程中,邮递员报警,我作为现行犯被抓,抓我的时候我还非常生气说我就是帮人接货凭什么抓我。带回警察署后共连续起诉我两次,第一次起诉是因为邸宅侵入、私印偽造的嫌疑,第二次起诉是因为盗窃和伪造信用卡及不正使用的嫌疑,共待在留置所里一个多月,期间所受的委屈与压力无以言表,整日无语凝噎。
我的行政书士当时和我说,在我被抓的第二天签证其实就已经下来了。但是后来因在留置所内本人没能亲自去入管局办理续签,签证被取消掉了。我还记得当我拉去裁判所时入管局的人已经在裁判所等我,手里拿了份文件,让我签字。其大体内容我记得应该是从当天起我就没有签证了,并自愿放弃续签。尽管是被审讯阶段的特殊情况,但仍然被认定是不法滞在。
不幸中的幸事是,在调查了我所有身上的信息,以及微信里的所有对话内容后,第二次起诉的第二周末我被裁判判定为起诉理由不充分,不予起诉。
我当天哭了,哭的很伤心,谁也不知道我内心复杂的想法,心酸、无奈、无助、梦想的逝去、在日理想的未达成、思念、悔恨、痛苦。。。
当被宣判不起诉后,看守让我收拾收拾东西,我对看守们深深的鞠了一躬,因为在此期间承蒙看守们对我不少的照顾,渴了时候想喝水也会和颜悦色的将水递给我。并特地将我和金融犯罪的一个文质彬彬的社长关在一起,每日听社长的金融课也学到不少东西。
另外也与同学们分享下留置所里的鄙视链,金融犯罪>伪造信用卡>贩毒>吸毒>暴力犯罪>盗窃>猥琐妇女,也就是说,猥琐罪会被所有人嫌弃,这点倒挺有意思的。
后来在不起诉的当天用警车把我拉到了入管的收容所,过了为期3个月的收容生活,在此期间也申请了一次在留,但未被同意。后于2017年6月初自愿被遣返回国。
现在已经在国内呆了近三年,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的正常生活也做过不少努力。
现在就职于一家国企,这是我的第二家公司了,第一家日企由于让我去日本出差但我没办法获得入境准许,而被迫辞职。第二家国企在下个月也准备让我出差去日本,但我知道,我将因为不能入境而不得不离开这家企业。
非常痛苦,因为的一时的失足造成我工作和生活的种种困扰与阻碍,为此我放弃了很多高薪的日企工作,随时担心被新东家炒鱿鱼,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不知道将会影响我多久。日企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习惯已经贯彻到我的工作习惯里,我既舍不掉心爱的工作,又没有去民企的足够信心,丢了日语相当于丢掉了生活的保障。
在我即将提交辞职报告的这段时间里,我生出了很多想法,其中就包括与在日的伙伴分享我不堪的经历以时刻提醒自己要提高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想问一问论坛里的有经验的人,以我的状况是否可以提前回到日本,与我的在日同学朋友们一起奋斗。如果现在不能,满5年后来日本的几率是如何。
我从来没想过得到谁的同情,也不需要谁的同情,我仅以分享与咨询的态度来与大家探讨这个事情,因为我,真的,很想回到日本,至少可以让我到日本出差而不妨碍我正常的工作。
感谢!
留一个我的VX,希望一个有能力帮我解决问题的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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