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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helawof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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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2019年1月起,定居国外者强制取消户口,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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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26 10: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helawofone 于 2018-3-26 11:07 编辑

公安局安定人心的正式通知:
这条通知是3月25日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的


3.13市公安局发布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近段时间来,大家对《规定》十分关注,参与度很高,比如,有的对《规定》如何有效实施提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有的对《规定》中一些条文如何理解表达了疑问。这是中国法治进步的体现,也是大家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通过梳理,大家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房屋交易后上家户口拒不迁出,权利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派出所对社区公共户口人员签发个人户口卡,个人户口卡有何用途等。大家还关注《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的人有疑问,对出国定居的人员,派出所会强制注销其户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laoguo:说明这条“老子”已经作废的“儿子”细则仍旧有效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制定了《规定》第四十六条(关于出国定居和加入外国国籍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自2005年以来的《规定》皆有表述)。鉴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关于“出国定居”的法定内涵尚不明确具体(laoguo: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又说根据什么什么细则,又说什么什么细则没制定,那你的《规定》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有还是没有???),因此,现阶段上海公安机关对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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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6 10: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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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6 10: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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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26 11: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helawofone 于 2018-3-26 11:18 编辑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上海市公安局对于此次事件分别进行了两次解读

第一次是3月22日,“关于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的解读”
http://www.police.sh.cn/shga/wzXxfbGj/detail?pa=110ef360e4374a417f76a652d3bc3f5cf2be079a93025c146add50fcbee5a81a

3月22日的解读还非常强硬,并没有说暂时不执行强制取消出国定居人员的户口,也就是说: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全文如下:

关于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的解读

时间: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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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微信公众号【警民直通车上海】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办就群众关心的5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有关问题作出解读。
    问:这条规定是新的吗?
    答: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实施了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明确规定: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不注销户口,但是在国外、境外定居的应当注销户口。
    2005年、2008年、2010年和现行2015年修订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均有针对出国定居人员应当注销户口的规定。
    即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定》第四十六条在原有规定基础上细化了操作程序。  
    问: 根据第四十六条, 哪些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要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未在外国长期定居的,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应当注销户口人员。
    问:出国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如何办理注销户口登记?
    答:上述人员办理注销户口登记,根据本人申请,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需提供外国护照;出国定居人员需提供载有移民、定居、获得外国居留权等事由的外国签证。上述两类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如需他人代办,必须委托律师办理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明。
    问:对于未主动申请注销户口的出国定居人员,公安机关如何注销其户口?
    答: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签发的载有移民、定居、获得永久居留权等事由的签证,以及长期在外国居住生活的事实等证据,认定其确属在国外定居的,方可注销其户口。

    问:出国注销户口后能否恢复?
    答:注销户口的出国人员回国定居的可以恢复户口。其中,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侨办进行审批;不具有华侨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但是仅仅过了2天,3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就自己找台阶下了,承诺现阶段暂时,暂时,暂时,暂时出国定居人员不注销户口。
这背后的猫腻到底是什么?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3月22日的第一次解读,已经公布到上海市公安局的官网上了。但是3月25日服软的第二次解读,现在并没有公布在上海公安局的官网上!
到底以后会不会公布到官网上?我觉得这非常重要
上海公安局官网截图如下:
無題3.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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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6 11: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thelawofone 发表于 2018-3-26 10:30
也是啊。只要啥时国内开征市民税,估计我们这些华人立马就去主动注销户口了。 ...

中国和日本的户口完全是两种管理办法。不能简单粗暴的对比。

日本这里户口是权利和义务并存,报户口和注销户口手续都很方便。

中国的户口正好相反。基本只有权利没有义务,注销相对容易,报户口非常难。所谓回去定居可以恢复户口的意思是,必须回去一年定居以上 ,才给你报户口。人也没有多少个一年可以这么浪费在报户口这种手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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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6 14: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番茄123 发表于 2018-3-26 08:41
就是就是
说的太对了
的确很正常的事情

其他的问题都不要急,政府也是在摸索阶段!不可能让国名寸步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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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27 08: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市公安局3月25日发布的第二次释法,到现在也没有公开到上海市公安局的主页上。
但第一次3月22日的释法已经早就公开到上海市公安局的主页上了。

所以,由此可知,第二次释法完全是逗我们玩。意思是,只不过现在不执行罢了。想要执行的决心是没有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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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17: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dongfangzhizhu 发表于 2018-3-24 19:25
户口簿相当于日本的登陆证  ,搬家要改地址,不在日本了,交还区域所,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

本国人的户口簿和外国人才有的在留卡,怎么可能混为一谈?
瞎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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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18:16: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法律文件有用吗?分分钟就给你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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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4 09: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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