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把两个朋友介绍到自己打工的地方,后来这两个人在我生病住院的时候合伙害我。还有一次给自己研究室的一个美其名曰想体验社会的国费大嫂介绍工作,那国费大嫂面试的时候跟店长摆国内老师的架子,结果人家没用她,从此以后她见了我就像见到了仇人一样。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不过我心里没有什么不平衡的感觉,因为现在再见到那些人,我是挺着胸走路的,而她们却低着头不敢看我。所以,直到今天我仍然在给许多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介绍着工作、我不需要什么回报,也不怕别人害我。因为有能力帮助别人就是一个人价值的体现,能给别人解决点困难,我自己感到挺幸福,这就足够了。至于那些恩将仇报,狼心狗肺的人根本不值得和他们计较,就让他们带着人格的缺陷过一辈子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4 1:08: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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