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您在这里不厌其烦的为我们解答问题。
我刚来日本不到一年,是技术签证,从事软件开发工作。
身边有很多和我一样的人,代表他们和我自己咨询几个问题。
基本上都是关于跳槽的话题
1,听说提出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提出,是不是这样?
事例:同事离职的时候,在一个月前通过邮局给公司邮寄了离职信。还像是那种邮局担保肯定送到的那种,
听他说是为了防止公司抵赖,所以采取这种方法。
不知道他说的是否正确,我们离职的时候是不是也应该采取这样的手段?
2,就是影不影响下次申请签证。好像退职的时候让现在的公司给你开个离职证明的东西吧?
如果公司不给开,还能更新签证继续留在日本么?
如果公司不给开,有什么手段必须使他必须开么?
3,还有就是公司在你离职后以种种借口扣工资的行为,到底合理么?有没有什么对策?
事例:我一个朋友离职的时候,公司把他在工作期间给他多发的钱都给要了回去,当然是从离职那个月工资里面扣。
什么年终奖金多发的部分,结婚给的3万日元,都给要回去了。还说这是公司的规定。
对这种泼出水来还往回收的公司,我想我也是不会呆太久的,所以想提前问问这些问题。
对这种泼出水来还往回收的公司,我想我也是不会呆太久的,所以想提前问问这些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13 16:30: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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