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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15: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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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丸子,你好.
想咨询一下.日本人配偶,来日本大概8年了.一年前申请永住没批下来.
打算明年再申请(目前签证三年,还有一年半左右时间,到2010年底好像).
目前因为某些原因,日本人没有了工作.
两个人从区福址里生活保护受付着.
生活保护到明年的3月份为止.
日本人住民税好像有30万左右未交纳.
听说生活保护可以减免一部分税.?
目前这种情况,是不是明年五月左右去申请永住比较好?
日本人现在没工作.明年开始领年金两个月总共32万.
平均一个月16万.申请时收入会不会太低?
这种情况什么时候申请永住时机比较好?
是在生活保护受付时就申请还是结束后再申请?
所需材料有没有不同.
收入太低时要怎么做才比较有可能批下永住.谢谢.
是否有必要其中一方去找工作,增加一些收入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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