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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neseboy 于 2007-11-9 16:14 发表 很好,很强大,补充一点,就是标地不超过60万的,可以一次就审判,不用第二次,这属于简易裁判,超过了60W的就不适用简易裁判了,
原帖由 不怕天不怕地 于 2007-11-9 16:18 发表 超过60W的肯定也有地方裁判,这个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可以到网上或电话咨询一下,当时那朋友被欠20多万,然后讨回来30多万 我叫那个佩服啊,所以找他把具体流程说给我听了,留着备用
原帖由 adai 于 2007-11-9 16:23 发表 我发现真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良老板,宁可折腾到最后一步,也不老实的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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