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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禁止月票买卖 这是没错的啦。 但是禁言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些。 把帖子删掉不就行了?
同意ls啦~不用下手那么重吧!而且跟帖也处理啊,那不是连坐了,其实我也理解版主,但是感觉买卖月票也没什么啦,我知道的好多人都在用别人的月票啦。 benbenlove 发表于 2009-4-10 13:31
个人感觉斑竹做的有点儿过了。 小春上个每个人都是大人了,都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再说不仅仅是学生月票。比如说团地合租房子,破解手机本体,破解的PSP的买卖…… 斑竹的对于以上三点的解释,感觉不能让人信服,尤其是团地房子的问题。 团地的房子,明文规定只有有血缘关系的人才可以合租,如果是有血缘关系,还用上小春上来找吗? 另外,也有一些人,他们也跟贴要买票,纯粹属于灌水,凑热闹,瞎胡闹。 都禁言,是不是有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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