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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秋风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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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说说] !!!结局!!!在顶不住的那瞬间我决定随他们自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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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09: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八角 于 2008-9-11 21:00 发表
婚姻法有规定,遗传性精神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如楼主所述,其兄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不允许结婚的,结婚也是无效婚姻。


如果楼主哥哥有以上病例的话,先和当地的婚姻登记所打个招呼,等楼主哥哥去办理手续时不予办理,并且通知楼主父母这属于非法。
就是担心,农村不登记就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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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1: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坚持不同意他们结婚
至于他们结不结婚并不是楼主能说了算的。

你跟哥哥有兄妹之情,能做的就是给与一定的经济帮助
但也得是在你们能力范围之类不是吗

楼主你得自私点,自己的女儿都给不了好的奶粉
你不心疼吗
你老公体谅你家的难处很是难得
看问题也看得比较长远
你得跟你老公在这个问题一条心

不好意思,我是独生子女,想法可能比较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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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2: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熊維尼 于 2008-9-12 11:24 发表
楼主唯一能做的大概就是坚持不同意他们结婚
至于他们结不结婚并不是楼主能说了算的。

你跟哥哥有兄妹之情,能做的就是给与一定的经济帮助
但也得是在你们能力范围之类不是吗

楼主你得自私点,自己的女儿都给 ...



我是楼主老公
老婆跟我是一个立场
但是有些话她还是说不出来
我就不一样了
今天晚上我说

要不真挽救不了的。
可能是我们写清楚
喝袋装奶粉那个我们村的
当年人家那条件
我们村第2家盖起楼房的

谁能料想以后发生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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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男主人写的,很心酸。没什么好主意,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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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都快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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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3: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兔兔阿草 于 2008-9-12 13:05 发表
感觉你们态度不明确,看了今天总结出来的
明明白白的告诉你岳父母不是你们冷血,而是你们没有能力也没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哥嫂
即使他们结婚了,生了孩子了,也只能自己养活自己,养不活,你们也管不了


这种话我们就是能咬牙说出口
真到那个时候 我们能选择么
那唾沫还不把我们淹死阿

记住那是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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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人延续香火这种观念还是很重吧,反对哥哥结婚可能实现不了。可以反对选那个女孩啊。要结婚也要个腿脚好能干活的,哪怕聋哑人、年纪大、不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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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自己的亲人的确有些话说不出口,但是这种事情,不说不出来的确是不行的,lz还是加油,让你们以后照顾你哥哥是不公平的,既然知道你们难,应该给你们减轻负担,真是不明白事理的老人。真需要人去骂醒他们。手心手背都是肉,怎么能为了儿子,亏待女儿呢。你们能帮得都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让你们的包袱越来越重,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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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3: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劝老人,感觉话最好别说的太绝了,可以同意结婚,不过不能找生活不能自理的。
[.A4D3E.] [.A4D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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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2 1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淡淡丁香 于 2008-9-12 13:08 发表
看得都快晕了。。。


呵呵----
不晕不晕阿
我们正在努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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