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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学走路的鱼 于 2008-6-9 11:27 发表 个人认为,多举办活动才是王道![.8CFBD05.]
原帖由 小鳳 于 2008-6-9 11:27 发表 但是大多数人目的不纯~ 照样也是不活跃[.91052.]
原帖由 liushengzhe0718 于 2008-6-9 11:36 发表 对,鱼说的有理 只要不是犯法,不管什么目的, 哈哈``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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