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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孽有可为,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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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1: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毒妇人心啊,不过,冤有头债有主,也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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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1: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混的,迟早要还,,

只是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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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1: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wasabi_yue 发表于 2013-4-28 01:33
他是不是老悔不当初了。。。

他估计连自己怎么出事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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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1: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辞书上的意思是,如果上天降临灾难还可以逃避。如果是自己作孽就是自寻死路。
我想是不是也可以解释成如果是命运捉弄,我们没办法做了坏事,还可以推卸,减轻一些责任。如果是为了一己私念做下罪孽就是自寻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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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2: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得饶人处且饶人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相信楼主知道这个结果以后,不仅仅只是感到痛快吧
难道就没有其他的一些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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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3-4-30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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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8 05: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鱼摆摆 发表于 2013-4-28 00:41
都是打工的lz跟他们有什么利害关系啊要把lz搞到丢工作

我进的多,赚的也多。作为老乡帮TA出头,把我弄走,小A就可以多进,赚的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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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5: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对方有错在先,但报复有点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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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7:2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心术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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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7:4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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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8 07:43: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彼此 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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