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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7-5-7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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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以下是引用hxy8yue6ting在2007-4-28 2:14:00的发言:
小丸子先生您好,
我是在日本学习的留学生,因为最近在中国的朋友做网上交易,卖中国的特产给在日本的中国人,所以就拜托我帮他在日本收受货款和处理退货!货款会先汇到我的帐户,然后我再汇给国内的人!当然处理退货的时候用的也是我的名字和地址!我想问一下,如果以后出现什么纠纷的话我需要但什么责任吗?另外,我帮他做事他会付我工钱,这样的工作会违反入管的资格外活动许可条例吗?
谢谢您百忙之中给我们的帮助!
yang&ting
你好。如果你有资格外活动许可,而且你从事这个“工作”的时间不超过许可的限制,应该没有问题。你的中国朋友跟日本的客户之间有买卖合同。你的中国朋友跟你之间有一种委托合同。但你跟客户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如果有纠纷,比如说货有毛病什么的,客户只会追究你朋友的责任,不会追究你的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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