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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11-3 10: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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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楼主
转职后是要到入管局更新签证,还是到市役所把新公司的名字写在外国人登陆证的后面就可以呢?
新旧公司都是派遣公司.上面两种方法都各自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盼望您的热心解答,谢谢
fangfang_0914 发表于 2009-10-27 09:40 
你好。你的在留资格是什么呢?如果你的新工作不属于你现在的在留资格,你必须得去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的“变更”,把你的在留资格换为合适的在留资格。如果新公司的工作还是属于你现在的在留资格,而且离签证到期还远(因为签证到期2个月前才能开始申请延长)可以等到签证更新(延长)的时候,提交旧公司的退职材料和新公司的在职资料申请在留期间的“更新”。就是说,现在把新公司的名字写在外国人登录证的后面就可以。但这不算是入管手续。如果你想现在让入管局确认你拿现在的在留资格在新公司工作没问题的话,你可以申请“就劳资格证明书”。办这些手续时需要的资料基本上都一样,就是旧公司的退职材料和新公司的在职(就职)资料。(注:入管法的新规定在3年内会被施行。到时候你每次换公司都必须得去入管办手续。但现在这个规定还没被施行,也还没发表新的手续具体什么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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