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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02: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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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丸子先生 麻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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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8岁,2005年6月来日,拿日本人配偶者签证,今年6月更新签证拿到了3年,到2011年6月为止.
我现在已提出离婚,我和妻子没有孩子.
离婚后对我在日本逗留有没有什么影响呢?我现在一家饮食店就职,正社员,拉面店.收入稳定.但据说店里是不能给我提供在留资格的,只有中华料理店和韩国料理店才可以提供技能的签证.
我现在能申请定住吗?如果不行,那我在日本住满5年的时候,可以申请定住吗?
我不知道我撑不撑得下去...当初结婚的时候妻子绝对不肯去中国,我只好把国内的铁饭碗辞掉过来.现在回去的话,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请你帮忙分析下拿定住的可能性.如果能拿,该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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