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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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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一族] 今天去出头,高速超速(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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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6: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csh1983 发表于 2011-2-28 15:45
你还是省省吧,别越搞越事大了,你就不跳了!!·

听这话,有点山西人的口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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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6: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休斯 发表于 2011-2-28 16:22
楼主自己编的那段挺有意思。

哈哈..我给楼主一个小奖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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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6: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名城大个 的帖子

你那个自编自导奖不错。编自己的话容易,关键是编出了警察的台词,这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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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6: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休斯 发表于 2011-2-28 16:50
回复 名城大个 的帖子

你那个自编自导奖不错。编自己的话容易,关键是编出了警察的台词,这太难了。 ...

等他自己演完了..我再给他个大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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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7: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男子汉大丈夫,犯了错误就要勇于承担。

大概是这样,楼主说了带墨镜,如果警察认为通过拍到的照片,无法确认驾驶者的话,很有可能不会送罚单给车主的。
但是,一旦警察发出了处罚通知的明信片,那就说明警察一定有清晰的,可以确认的照片证据,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蒙混,反而惹起不必要的麻烦,那就不是罚款能解决的问题了。
用看过照片的朋友说的话形容,就是“连嘴里烟的牌子都能看清”,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是认清楚人绝对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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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7: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iqveryhigh 的帖子

我啥也不会申请的,再过一年就回国了{s: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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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7: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阿加西 的帖子

朋友的别摸我,第一次开,心情格外的激动,稍微给了点油,它给过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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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28 17: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鑫の雨 的帖子

他们能把照片放进电脑里能搜索出我吗?不太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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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8: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狂....人 发表于 2011-2-28 13:59
昨天早晨八点多在湾岸高速舞滨到浦安路段被拍了,当时我在最右边车道,一看左边车道没车就想试一下朋友车的 ...

你别把日本警察当白痴了   你说你朋友送你去机场
几点的飞机 飞哪里
你朋友能说的清楚吗  
说不清楚很可能被认为包庇罪
你朋友会惹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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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18: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狂....人 发表于 2011-2-28 17:38
回复 鑫の雨 的帖子

他们能把照片放进电脑里能搜索出我吗?不太可能吧?

可能找不到你 但是你朋友会惹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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