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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13: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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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iwen 发表于 2011-11-21 13:35 
对, 我建议还是等等吧,
其实我自己都觉得这个钱花的很冤枉
行政书士的范围仅是 替人作表,写状子。 而国籍申请属于个人隐私以及重大申请范畴,法务局要求必须本人递交资料/参加面试,即使是最开始的面谈,也是禁止与申请人同席旁听的。 (在东京法务局,担当直接将行政书士碾出小屋,对行政书士说,需要什么资料,会跟你的委托人说的,以后你的委托人再和你谈)
所以,所谓的行政书士替你到法务局找人,同法务省说完全是不可能的。 即使是同法务省说,属于 弁護士 的范畴,而非是 行政书士。 他违法行政书士法 并且有 诈骗嫌疑,你应该去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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