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终于传达到我这级了,鉴于小春律师提出异议, 凡是用名人名字作ID,配合名人图像的,比如小泽一郎啥啥的。。。 今后一律不许再用。 不用图像的如何。。。。稍后通知。。。。 PS,泉老板。。。要不你先把图像换了? x_laputa 发表于 2010-2-9 10:42
泉老板那个是人家泉老板本人吧? 还不允许人家张得和某某所谓名人张得像了? 这是现代版州官防火。不但不允许你说某些违禁单词,而且还要禁止你长得像某些名人 天使的恶魔 发表于 2010-2-9 12:32
这个管制也太严格了。。 问问你们律师,怎么才算是“名人”~ 是不是有3个粉丝以上都算? 菩提 发表于 2010-2-9 11:46
不是。 凑字。 黄秋生 发表于 2010-2-9 12:33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