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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泉慎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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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周刊》此人永不超生,有事您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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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16: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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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18: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拍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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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18: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今泉,为什么不能引用?

就是一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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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19: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你现在属于恶意引用
所以我有权要求你删除引用
兔兔阿草 发表于 2009-9-28 18:55


当事人没有出面要求,你没有这个权利,虽然你是版主。
很多人都是用马甲发的,给大家娱乐娱乐无可厚非,既然是一个公众都能访问的论坛,那么就谁都能看,你们板块有什么特权啊?
要申请特权,和奥萨卡去说,像以前感闻一样,设置某些限制条件才让进。


支持今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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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保持你的风格,但是不能歪曲原贴的意思
我没有权利封你,别的板块的帖子我没有权利过问
但是你引用了我们板块的帖子当作娱乐,那我就要过问了
必要的时候如果你没有修改
我可以向原贴主人请求删贴
因为 ...
兔兔阿草 发表于 2009-9-28 19:26


泉老板又没拿你版块的帖子去赚取经济利益,说句不厚道的话,客观上还帮助你版块提高了点击率。

既然选择上网曝光自己隐私,那就要承受随之而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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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0: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保持你的风格,但是不能歪曲原贴的意思
我没有权利封你,别的板块的帖子我没有权利过问
但是你引用了我们板块的帖子当作娱乐,那我就要过问了
必要的时候如果你没有修改
我可以向原贴主人请求删贴
因为 ...
兔兔阿草 发表于 2009-9-28 19:26


だ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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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8 23: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我觉得楼主还是比较能听得进人言的,如果真的有侵犯到谁,只消说一声,他一定会改标题的。
不过到目前为止的标题中,我印象中没有什么恶劣的。何况看贴人有看贴人的心情,还不至于因为标题而误导了自己的好意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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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18: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还没有更新啊,等着看你的链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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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18: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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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9 18: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这么好的帖子可不能说封就封,

说删就删[em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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