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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01: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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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担心理由书写不好 再给拒绝了.合计回国离了,回头再在这边登记下,觉得能稳妥一些.不过如果直接就在日本再登记一次的话,觉得应该不妥吧? !
答:直接在日本中国大使馆再一次登记嘛?不可以的。:)
CDFW 发表于 2009-6-5 19:28 
问题是 到目前 我填写的留学资料 和他用到一些资料上 都按未婚写的,如果写理由书成功率。。。直接在市役所登记是不是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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