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网

 找回密码
 注册账号
查看: 3242|回复: 1
收起左侧

[语言学校] [探讨]法学专业的学习方法等------counsel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9-29 2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账号

x
[探讨]法学专业的学习方法等------counselcounsel :法律英语虽然是我目前的最大问题,虽然我现在英语水平在学院里面可以说是最差的,但是经过去年来香港的一年预科学习,基本应付功课还可以,就是成绩太一般,不是最差,也是其中的1个了,但是问题是我害怕那些同学的挑衅,因为那些台湾来的有个学院内部刊物,叫什么法律论坛的,经常发表关于我们大陆的法律研究,其中的内容相当的有攻击性,象我这样的大陆学生成了攻击目标,点名要我反应,如果我在国内接受了法律教育就好了,我根本是从高中就出来了,他们大部分是在台湾大学学习了1到2 年出来的,实在是可恶。香港这个地方又没有办法禁止他们发言,不是我害怕了。实在是想反击又没有办法,香港只2个法律学院,而且只我1个从大陆去的学生。后退是不可能的事情,说出去,以后我们大陆到香港来学习的还有面子吗?希望各位能够指点下小弟,怎么迅速入门我们大陆的法律。不然就成了现在可笑的局面,我比他们都不熟悉我们自己的法律,顺便我也准备开个内部刊物,虽然只我一个大陆的,也要去申请学院的赞助。                                                                           以前在高中的时候只知道埋头读书,现在跟进入社会一样,还要展开战斗,真是 想不到,不过比在国内学习好些,这里全部都要依靠自己,就是想哭也不能够让人看见了,如果在这里学习的大陆学生多就好了,我就是离开也没有什么,但是现在的局面,根本没有后退的可能。特别是那个从OXFORD来的FOLLOWSHIP说他在英国看过很多中国去的学生学习非常刻苦,虽然是学习别的专业,但是也让那里的教授对我们中国学生刮目相看,就冲这个,我都走不了 sheng:快速入门的方法估计是没有的,法律知识要系统性地有所提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就算是我,法律专业毕业,那又怎麽样,一样无法面对所有的法律问题的挑衅的。何况法学从整体来说不光是个静态的规章,还包括整个动态的制定到执行的过程。中国又那么大,如果这些方方面面都要做到能应对所有的挑战和质疑,我想没有至少几年的功夫是很难的。为什么要答理他们呢?如果他们很无礼的话,完全可以鄙视他们。如果只是学书的探讨,我觉得你倒是可以和他们心平气和地聊聊。专业知识上有什么问题,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登陆各大院校的bbs.通常都会有一些高手,甚至可以遇到几位教授的。(虽然也有不少愤青。)我遇到国内法律专业方面的问题的时候,经常回我以前大学的bbs看看的。此外还有一些类似法律思想网等网站,有收录一些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值得去看看。王利明是国内民法学界一等一的专家,出过几卷著作,在国外的名声也很响。http://www.law-lib.com/lw/http://www.gntclib.com/gpsj/xxtd2/product3/article/index_temp.htmhttp://www.law-thinker.com/http://www.law-thinker.com/http://www.civillaw.com.cn/thesis/这些是我收藏的一部分国内法学网站,你可以看看,如果觉得有用,可以收藏起来。  counsel   :谢谢大哥了,对我了解自己的法律有很大帮助。最近我在准备写个非常大的题目的论文,题目实在是够分量的,名字是现在的中国民法立法应该为将来统一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民事方面法律做充分的准备,这个题目够大,也够吸引别人,一定会在这里产生巨大的影响,说不定会引起政治方面的争论。不干就不干,干就一定要干出个样子,让这些家伙看看,我们中国大陆是最强大的,最吵就让他们好看。当然了,我没有这么大的实力去写,没有关系,我是唯一大陆学生,这个就是资本,胡说八道他们也没有办法,他们肯定会认为我是最熟悉大陆民法的,这就足够了。                                                                          至于大哥说的王利明是国内民法学界一等一的专家,出过几卷著作,在国外的名声也很响。这个我不清楚,但是在走前他还和我说了话,他是我一个这么年龄小的大陆学生这么早来到外面学习,困难是非常大的,但是一定要坚持下来,将来是非常宝贵的财富,其实我不好意思说自己出来是上了当了,现在是这样的情况,也非常好,还跟我说了些他当年在美国留学的经验,说他如果早几年出来就好了,可以多学习些,浪费了最青春年华。                                                                             最让我感动的是他说的那么一段话,在前往法律海洋的路途上,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扬帆的机会,他甚至有些嫉妒我,看着年轻的一代,做为一个在法律的道路上走了很长时间的人,希望在他退出前,可以听见后面传来年轻人的脚步声。 sheng:[这个贴子最后由sheng在 2003/10/31 10:27pm 第 2 次编辑]1,关于你说的论文题目,我不是想泼你冷水,题目实在太大,而且没有实际意义。写论文不在乎题目多大,而在于内容,是不是有实在的价值,那是论文好坏的标准。至于你说关于大陆民法你可以随便写,我也不以为然。法律这个东西,虽然具体规定可以不同,但是基本的精神和思想是相通的。乱写,甚至只要略有些偏离,我认为都有可能弄巧成拙。一篇好的论文,我认为应该切中某个要害,然后再尽量往深层次挖。就像出拳一样,你想好好的大力地打他们一拳的话,面积越小,压强越大,越好。2,国内学过法学专业的人,我想没有人不知道王利明。说他是现在国内民法学第一人,我想没有人会反对罢。他好像毕业于湖南财经,但是硕士考上了人大,然后一直在人大待到现在。博士是后来带职读的,取得了当时新中国建国以来全国第一个民法学博士学位。博士前后,到美国进修过几年,我没记错的话,他去的是哈佛法学院,也就是执全球法学之牛耳的地方。他和梁彗星(那么你听过这个人吗?)等人一起,作为主要起草人,编撰中国民法典。你要学民法,他的著作是必读书中的必读书。(当然他著作等身,要全都学通,估计需要几年。)3,你居然能和他对面,真是缘分不浅。从他的话看来,他毕竟对后辈的学习还是不满意的,萧索落寞之情溢于言辞。好好加油吧,不要愧对教授的教诲。请记得,暂时的落后并不是大事,最重要的,在于要有脚踏实地的赶超意识和行动。endeavor  :ふん、写的这么感人呀。老师们说的没错,智商根本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没说错的话,欧总觉得勤奋是成功最值得依赖的保障。不管咱们以后做什么,没有勤奋的耕耘,人生也许也会很美好,不过却总难上台阶。质变需要积累呀,这种积累的过程也许会短,也许会长,也许会水覆山穷,也许是细水长流水到渠成。不管怎么样,学习都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你不要急,平时慢慢来就好了。只要你有坚持的准备,朝着目标一步一步靠近就好了。说了这么多废话,欧还是就学习方面讲一些实际的东西吧。譬如学习方法呀什么的,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呀。外语的话,包括英文,德文,日语,对于学法学的人来说是重要的拉,因为这个东西绝对的有助于开阔咱们的视野,比起闭门造车,当然是积极的有鉴别的借鉴别的国家的经验要更好。并且咱们国家由于种种的历史原因以及特殊的一党专政制度,在很多纯法学意义上并不跟国际接轨,有许多甚至要重新审视及改造。所以博取别国之长队发展中的我国来说具有很大意义,当然也要考虑本国制度以及消化吸收程度。象咱们的民法典就受德国法影响很大,当然大陆法系国家都爱研究德国模式拉,日本也不例外。日本的民法学老师几乎绝大多数都会姜德文,当然也包括看德文资料了。当然亚洲国家里面韩国的立法也是不错的,韩国也有很多是借鉴模仿日本的,不过在民法的契约法方面并不见得比日本要低,甚至可以夸张的说,可以与之媲美或者各论长短,在这方面咱们国家的民法怎样,就很难说了。因为一直沿用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很多东西已经不适应90年代之后大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要求了,经济发展带来的更复杂的公民与法人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发展也给个人提供了要求个人权益的更多空间,80年代的立法已经不足以解决新的问题和矛盾了,民法的立法也就成为了法学界迫需解决的问题了。这也就是2002年民法典草案提出的背景了。民法典草案提出以后,学说界众说纷纭,不过总的普遍的看法当然是较以前的立法有了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持低调的学者也不少,因为里面借鉴了很多德国法。这是一个方面,除德文之外,当然日文,英文都很重要了,对你来说,英文就是最重要的了。学好英文也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慢慢的看文献可以积累,通过集中背大量单词是一种较快途径的积累,看你选择哪一种了。欧个人建议你如果有时间不妨大量的短时间的背单词,因为感觉到了你想提高自己的迫切心情,也许这种短平快更适用你啦,不过个人学习方法不一,也看你自己慢慢摸索与适用了。说句并不太多余的话,考试在某些程度上并不能真正反映出一个人的真实水平,不过绝对是一种提高自己的途径。通过考试提高自己也是一种值得考虑的途径么?另外,对于你们同学的什么攻击,我不太清楚内容。不过如果对中国法律不进行大量的专门的学习,所谓的攻击无从谈起,我认为,你的同学们也许并不会比你更懂中国的法律,如果他没有经过大量的阅读。不过呢,在另一个方面,法律整体与政治以及社会制度挂钩很紧,中国的司法制度,法院的构成,运行操作的确很待改进,不是小的改进,而是大的改进。而这一切很容易成为瞩目的目标,也容易成为争论的对象。对这个,我建议你看一些相关资料。我个人推荐Randall Oeerenboom --—The judiciary in search of independence,authority,and competence,Chinas Long March toward Rule of Law *Cambrige Univ.Press,2002*这是一个美国人写的东西,对中国司法现状作了一个近乎现实的介绍和说明,当然也指出了不足与批判,我觉得这对我们很有启发。另外,中国资料,推荐,苏力 --送法下乡--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这是中国的学者对中国司法以及审判现象非常严肃的反思,很严谨很现实。读了这些,你对中国司法现状以及问题也许会有更多一些的了解。当然,这都是两本严谨的学术作品,看你有没有耐心了,赫赫。另外,至于法律本身的话,如果你实在没有基础,就先从一些教科书开始把,民法,刑法,民诉法等等,先对这些有些大致的了解。而实际上,法典是绝对绝对的重要,多读法典法条,另外多看案例分析,这些对你都会有很大的帮助的。这也许是你最需大量时间做的工作了。努力把!只要你能持之以恒,我相信你会实现你的目标的。you can make it.

counsel :因为我现在在学校学习的是普通法系的内容,所以对于怎么学习大陆法系不知道怎么学习,我现在学习的就是以些香港的法律做材料,主要还是判例为主,去深入的了解法庭怎么处理案子,对于理论不是非常的了解,因为老师也不指导看什么教材,都是想非常实际的东西,而且考试也是找老师要个判例,然后写出自己学习,分析的结果。 很多都是非常新的,在英美都是有争论的东西,很容易把人弄的乱七八糟的,我经常是学习进去,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了,然后就只能在课堂上面去听别人讲,我有的时候连准备提什么问题都不知道,不过这样学习我感觉自己只要在语言上有突破,就可以迅速的进入状态。  

但是现在我开始学习大陆法系的内容以后,发现这个的学习方法和我完全不一样,有非常明确的教材,当然有不相同的老师写的,但是基本上有非常明确的内容,只要跟随着就不容易出现问题。不象普通法系,有次对于香港证券市场的一个管理条例,同是美国来的教授,在课堂上讲的是不相同的看法,分歧非常的大,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                                                                              

我曾经想迅速的入门大陆法系,就这个请教了王老师,我说我只想达到他们人民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中,中等的水平就可以了,他给我的建议竟然是把国内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开考课程里面所以的课程全部完成,不要以通过考试为目的,要认真的把全部的内容搞清楚,所有出现的概念和所有的现行的主要法律条文全部做到明白,没有任何疑问,不会有混淆的情况,就足够通过司法考试,在国内做个律师了,我又问教材用什么的,我想他应该会推荐人民大学出版的,但是他说用自学考试的教材足够了,我非常惊讶,那个时候还不知道他分量这么重,我以为他是敷衍我,现在知道他这么有名,应该不可能会开我的玩笑,但是我怎么也不明白,怎么可能会象他说的那样简单,也实在是不能够要我相信。自学考试的教材都非常的薄,没有什么内容,我看了一 不,基本是些非常基本的概念,为了这我前天发了电邮给他,非常恭敬的请教,我以为这次应该会给我真正的好经验了吧,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还是和上面说的那样,重新又讲了次,但是这次,他对于我的疑惑给了解答,我现在把它写出来希望各位在日本学习法律的前辈看下,是不是真的象他说的那样                                                                           

他的原话大概是这样的,,具体的他说的我现在记的不是很清楚了,他的信我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去了,他说以你完全不懂得祖国法律的情况来讲,如果贸然的想去学习高深的法律理论是不切实际的,应该着重的做基础方面学习的工作,在人民大学里面有很多本科学生,根本在自己的大脑里面没有系统的法律知识前,以为看了些外国和我国新出的著作,满口时髦的法律名词,和人讨论法律就是些新颖的东西,其实在实际中根本没有明确的概念,把个法律问题故意的弄混去问,他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了,还以为是在我在最近的写作论文中提出的新问题,其实只是非常简单的概念问题,如果你想象这样,你就可以不按照我说的经验去走,但是如果你是真正的想学习好祖国的法律,有个明确清晰的认识,当别人问你的时候,你可以非常从容的说出正确的见解,不至于出现尴尬的局面,这样做是非常正确的,而且不要急于求成,最好是全部课程用3年学习完毕,现在虽然我们祖国的立法工作开展的很快,法律变动也是非常的快,但是写到教材里面的都是些很多年不会变化的基础,学术上有争论都分别交代了各种不同类别,方便了解。现在做这些,你会觉得很漫长,如果你有在大陆大学里面学习法律的同学,你会觉得你没有办法和他比较,但是现在的缓慢不代表以后你都在他后面,现在把架子做好了,将来会非常容易的知道新事物放到什么地方,不会对于现在层出不穷的新奇名词感到迷惘,将来在法庭上面,无论你的对手把案子弄的多么复杂,你都可以一针见血,可以很轻松的应付以后的工作,就是以后想再深造,你也会和清楚的知道自己应该在什么方面再做功课,学习知识从来都是先缓慢后突飞猛进的,在缓慢的积累中,看见别人迈进速度很快,  不有有什么别的想法,一个真正取得大成就的人,在他默默无闻的奋斗,拼搏的时候是不会有人注意的,当你最终坚持下来,取得成绩的时候,那些人就会非常的惊讶,好象看到外星人一样,其实你一直在他们的身边默默的做着这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我曾经带了些研究生,但是超过我的没有,不是他们不够聪明,头脑不好,是因为在那个长期的默默无闻的过程中他们没有坚持下来,他们非常着急的想出成绩,  你是个农村出来的,突然面对繁华的世界,一定 会有些想法,这个很正常。但是其实这是优势,因为你在这几年你都不可能会很有钱,会贫穷,衣服不会是名牌,吃饭也不会很好,你也无法改变,这样你唯一能够做的是一个人默默的去学习。如果在这条孤独,寂寞的道路上,忍受各种煎熬,如果忍受完了,前面的道路很好了,虽然不是说可以放松自己了,但是至少你已经有了自己的位置。30岁前不要去想写论文,不要想得到别人的认同,现在你才20岁,非常的年轻,有的是机会,10 年,也许你会觉得漫长,但是25岁左右 你会当到律师, 会很容易出彩,但是不要把那个放在心上,那和你以后会得到的,根本不可同日而语。至于为什么要自学考试的教材很简单,因为是合适自己学习使用的,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其它大学出版的当然会,但是不要忘记  你没有老师指导,无论是谁的教材,合适你的才是好的。虽然我说了你将来可能取得的成就,但是那是你做到了我说的才有可能,不要因为这个骄傲,我和非常多的学生说过,但是真正做到的,目前还没有看到成果。                                                                          

SHENG大哥改的很好,我也觉得这个贴子成了讨论法律学习问题的了,我在这个贴子中进一步的清理我自己的思想,更加明白未来的道路了,不是那个非常迷惘的小孩子了,能够进入精华,我实在是非常高兴,谢谢各位,我还希望多从各位前辈那里得到更加多的宝贵经验 说到理性和人文,现在在学校里面有好多,这样的东西,我原来以为法律是非常严肃和认真的,其实也是,但是现在学习的,我个人的感受是,什么都没有明确的答案,虽然说法律是非常确定的,但是因为普通体系中,法官有立法的权力,怎么说呢,大量的法律都是法官在审判时确立的,同个案子,不同的学校出来的法官都会有不同,很多是人为的,所以很容易迷惘,我经常在课堂上听完后,还是不知道我应该站在什么立场,我去问老师,他的回答是你在这个讨论中得到很多有益的思考方法,也学习了很多的知识,至于你选择什么立场,看你个人的喜好了,只要不违反法律本身公平的基本精神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所有的一切都在自己的心。                                                                           

程序法的意识对于我实在是太重要了,我有的时候没有严格的按照程序来做,经常被非常严厉的指责,普通法非常讲究这个,在实体法上有错误,这个不严重,因为根本没有明确的答案,没有人会嘲笑,如果在程序上做错了,那就非常的麻烦。有的时候我在想我们祖国的法律多好,但是深入的想,在程序上严格,虽然有的时候会纵容了犯罪,但是可以最大的程度防止冤枉了好人。再想下现在中国的法制现状,发现我们最缺乏的就是这个,何况我的将来是想当律师,程序实在是我的生命。这里程序非常的应该,有好多不只我不清楚,就是有些在美国拿了JD的还不清楚。                                                                          

最近有的朋友问我怎么学习法律英语,其实我也不清楚,但是我问过些老师和别的同学,因为我们是用英语来做语文的,和你们也许不一样,我问过如果要本科毕业,大概英语要到个什么程度,得到的回答是要非常熟练的使用10000个以上的单词,我个人的感觉是在阅读中为了是什么场合和语言环境,都可以得到在众多意思中,真正恰当的那个,要可以在自己的写作和说话中准确的使用这10000以上的单词,英语的意思相同相近的很多,要和英国美国的学生一样,对于微妙的区别了如指掌。不用词典要可以记得20000以上的单词,不包括上面提到的10000个,如果可以做到,那么基本是在语言上可以说做好了毕业的准备了,如果想去美国读JD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我刚来的时候,单词量才2000多些,而且还只会读,每个单词的意思也不全面,预科的老师,给了本LONGMAN的用2000个单词解释的词典,没有一个中文,那个时候觉得,我根本不可能看的懂,用了一年,速度很快,我现在大概有确切可以使用的单词5000,可以看的明白的10000少点,离开预科以后,学院里面对于我这个唯一的从大陆来的,语言特别的差的,做了特别安排,我本来想用那个OXFORD出的很有名气的高级学习词典,但是学院给我的指令,或者说是命令,禁止我使用任何学习词典或者是有中文的词典,只能够使用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或者是美国大学学生使用的DESK DICTIONARY ,如果因为词典太沉重,可以随身携带THE POCKET DICTIONARY ,我问为什么这么个规定对我,回答是对于难以跟上别人的学生特别安排,虽然不习惯,但是很有作用,至少每天带着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去上课和去图书馆,我的手很有力了,有个老师跟我说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足够我使用一辈子了,要每天去读,不要把它当词典,当成每天吃饭一样平常的事情。不要以为词典是你有疑问才去用的东西,它应该是身体的一部分。                                                                          

有的时候我在想我为什么可以这么拼命的投入到学习中去,昨天看了刑法教材才知道,原来在我们的法律中有个独特的死刑缓刑规定,我就和这个一样,进了这里学习和被法庭定了死刑一样,但是给了缓刑6年,我已经完成一年,还有5年缓刑期,如果想活着出去,必须要在以后的4年得到学位,还要通过祖国的司法考试,还要完成一年的法律职业学习,在这里也得到当律师的资格。才可以通过缓刑的考验,把自己的生命从法庭那里拿回来,真正的掌握自己的生命。在这个前提下,别人怎么看我,平时的生活怎么样全部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保存生命,从这个监狱出去,对于我来讲没有别的道路可以选择了,能够从大山里面出来,见到繁华的世界已经是非常幸运,比去那些学习比我好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没有能够得到读书的机会的朋友,我实在可以说是幸运到了极点。我出来了就不想回去了,要在这个地方或者是别的繁华的地方,生活下去,如果没有完成学业,达到我应该达到的目标,那真的是等于执行死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6 8:03:32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4-9-29 22: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g:大学当然很侧重培养学生的独立研究能力,这点上国内外都差不多。老师一般不直接管理学生的学习,只在学生有疑问或困难的时候帮忙解决。这个只要习惯了就好,充分的管理自己的能力是必需的。至于心里想的明白,但是无法良好的表达出来。这个恐怕是所有学法律的学生都必须要面对和克服的。我谈谈个人的看法。口才的提高,基本上有两个支撑点,第一是肚子里有货色。第二是嘴巴听指挥。肚子里有货色,这个只能靠积累。但是内涵有好几层意思,不光是法律专业知识上有足够的储备,还需要对你即将发言的那个场合,及那个场合对你的要求有充分的准备,比如说演讲和提问的形式,可能的侧重面之类。嘴巴听指挥包含的无非就是想什么能够说出来,而且说的同步。很多情况下,说会跟不上想,就是想的东西说不出来,这主要是因为锻炼太少。此外偶尔之间,还会有想跟不上说的,说得太快,一下子脑子没跟过去,往往会造成卡壳,瞬间空白。这种情况与其说是口才能力,不如说是心理素质。怎样在各种场合做到不紧不慢,控制场上节奏,不通过实地的训练是做不到的。不瞒你说,我在大学四年,参加了各级的无数演讲和辩论,虽然觉得占用了很多学习的时间,但是对于口才和思维的锻炼,是大有裨益的。如果你有时间,建议多参加这些活动,“对一个想成为律师的学生来说,光会研究也是不行的,还需要培养辩证的思维习惯,好斗的心理,和一种控场的气势。”----这是我大学时代的民法老师告诉我的道理。感觉自己是个旁听者,第一可能是你缺少好斗的心,这对于做人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成为律师,可能就未必很好了。第二,我想可能是你的思维速度还跟不上别人,这也挺常见的,我的辩论活动进行到大三大四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培养新的队员,那个时候感觉很明显,老队员在快速讨论一个辨题的时候,新队员的思维跟不上的比较多。没有办法,这个只能慢慢来,从锻炼思维开始,多看辩证性很好的书和资料,并且勤于动脑,甚至自己动手写,会有很大改变的。至于控场,这完全是一种技巧问题。多参与和锻炼就会慢慢懂得怎么做的。比如自己的声音的高低,说话的节拍,什么时候应该停顿,吸引人的注意,什么时候应该据理力争,什么时候应该泰然自若不紧不慢的反问,什么时候应该有条有理论证严密地回答。临场反应,其实是思维锻炼的最好形式。失败不可怕。我高一的时候第一次参加省级辩论赛,结果在半决赛输给了四个女生组成的队伍。而且当天比较失常的就是我,原因就是思维速度,高一的我跟不上高三的队长。那次以后,我比较注意吸取教训努力啃哲学书和写一些论述文(也有坏处,破坏了我对文学的敏锐),此后隔了4年,直到大2,我才开始重新回到辩论活动中去。那时候辩论比赛的流行形式已经从复旦模式改到了自由人模式,但是形式改变而已,我发现我仍然适应比赛。---- 关键就是在于,无论其形式是什么,内在要求都是思维。最后,个人感觉演讲虽然可以提前准备,但是如果添加了临场的部分的话,其实远比辩论要难,没有队友,没有对手,所有的都是不可准备的。我参加过广东省某经济特区举办的一个这种形式的比赛,没有拿到最高奖。(后来想想,轻敌以外还有很重要的原因,轻视比赛。以为反正无法准备,索性不准备。这也是不行的。)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但是经历仅仅是一种经历而已。代表不了现在,更不能代表未来。至于对别人来说是否有借鉴的意义,也很难说。总之,努力的人才能控制现在和以后。就像控制演讲或辩论的场面一样。空の云  :美国法学院的入学要求 1.GPA:对一般的申请者而言,本科GPA需达3.0以上,而对于前10名的法学院,GPA3.3 是必不可少的。99年排名第一的耶鲁大学本科录取者GPA平均分为3.80—3.95分;排名第二 的斯坦福大学本科录取者GPA平均分为3.65—3.90分。    2.TOEFL:对中国的申请者而言,需参加TOEFL和LSAT考试,TOEFL成绩至少600分以 上。实际上已被美国前10名法学院录取的中国学生,TOEFL成绩大多在630分以上。    3.LSAT:LSAT成绩是录取的关键,因为法学院不需要工作经验,所以辨别申请者的能力 只能看GPA和LSAT成绩。由于本科GPA各国及各学校标准有所不同,LSAT作为一项统一考试成 绩尤其重要。法学院LSAT分数要求的基本底线是150分,对于前10名的法学院平均分数达到 165分以上。而中国成功进入TOP 10法学院的申请者而言,大多在170分以上。法学院的录取 既不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背景,也不需要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工作经验。    假如你的LSAT成绩并非十分理想,那么你必须将你的energy,ambition,sound  judgement和high ideals 完美地展现在你的申请短文中。但LSAT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硬性 指标。以YALE法学院为例,1996年的录取者为一名北大91级技术物理系应届毕业生。当然有 工作经验也是有一定作用的。2000年YALE法学院录取的一名中国学生曾在银行工作多年。    4.学历:对于学历的要求,学士学位是最基本的,更高的学位不是必需的,但有时可以 起到一定作用。1997年HARVARD法学院录取了许多有高级学位的申请者,其中包括一位YALE 社会系的Ph.D.。     5.推荐信:两篇(能够评论你的学术能力和职业工作能力,即你的教授和公司上级都 可)。     6.财政资助:大多数无全奖,并且没有因成绩优秀而设立的奖学金,奖学金都是以需要 为标准(need- based)。中国学生普遍可以申请到此类奖学金,但金额远不足以cover所 有的花费,不过可以申请贷款。例如YALE法学院发放奖学金最多10,000美金,不足可以申请 贷款。    7.面试:大多数学校不需要中国学生面试,但如果有条件,这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好机 会。少数学校开始派人在中国北京、上海进行面试,有些学校要求电话面试,也有些学校并 不要求,如Berkley。     8.工作经验:不要求,有工作经验也不会有坏的影响。Berkley对工作经验所使用的语 言为:We do not penalize such applicants(意为我们并不惩罚那样的申请者)。      9.录取通知日期:大多数在2月到5月初。     10.推迟入学:大多数法学院不鼓励,但特殊情况下有充足理由可以被允许。     11.Joint Degree:大部分学院有,但需分别申请,最常见的联合学位有MBA/JD, MS/JD。并且你可以同时申请同一城市另一学校的JD,例如MIT的Computer Master也可同 时申请读HARVARD法学院的JD。     12.在美国法学院如何转学?    第一学年结束后,你才可能转入更好的法学院。而转学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 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专业表现,所以你必须争取至少排名前十名,有些学校则要求班级前 五名才会接纳你的转学请求。无论是否转学,班内前几名都是法学院学生必须争取的。别忘 了,名列前茅的成绩才会吸引雇主的注意。    注:JD——Juris Doctorate(法学博士) 还有一篇很好的东东http://www.gter.net/news/content/20034/8134339.html endeavor  :英美法和大陆法是有非常大的不同。特别表现在立法process上。英美法主要是从判例中升华,大陆法是先制定法典,并对所预见到的各种法律行为做出明文规定。采用大陆法系或者英美法系的国家都各有其渊源和历史文化背景。孰好熟坏一言难以蔽之。总而言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有代表性的优秀立法国家,所以应该说各有所长。陶句俗话,条条大陆通罗马,只要能够达到效果,process可以多样。真理多元并非唯一。不过近来,所谓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有相趋融合倾向。譬如说,英美法国家也罢,并不是说他们就只有判例而没有法典。恰恰相反,英美法国家也很注重发电的编纂,象典型的英美法国家美国,它的民法里面关于不法行为的立法就达1000条以上。另外以经济法母法而称的antitrust法,包括sherman Act和Clayton Act,FTC Act就比是大陆法系的日本的经济法的立法要多多了。而另外,即便是大陆法系,现在也注重判例研究。在日本研究判例的倾向也越来越受重视和瞩目,即便是裁判所(中国的法院)得判书也都是写得很详细,因为学者们说不定就要拿出来评判和批评。虽然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判例还不能直接作为法源而存在,但是对于裁判所已经有相当影响力。学者对判例的评判分析也给裁判所判决以很大影响。最近偶尔听了中国学者江平的讲演,他也提及到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SPC)也将会加强判例的指导作用。但是个人认为在近来的中国,所谓判例的指导作用也许会被所谓的政策和政治所掌握和影响。至于判例的真正作用是否能达到当然是一个很大的疑问。因为判例法国家可以判例执法的话,对司法人员的要求就很高,因为它要制法的话就得有详尽的解说和分析,而这工作没有相当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的话也是难操作的。法曹的培养在中国还是一个非常浅显的阶段。另外即便是在判例法国家,譬如说美国英国,也不是说法官说了就算的,也不是说这个法官这样,那个法官就居然可以完全相反。这也涉及到一个法的整合性和完善性的过程。判例法国家也会在一定时间对判例进行整理,以使得该法具有***一惯性****,***延续性***,和****整合性****,而并不是互相矛盾,甚至于与联邦法相冲突等等。
[此贴子已经被空之云于2007-1-14 18:22:4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小春网
常务客服微信
微信订阅号
手机客户端
扫一扫,查看更方便!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