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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版”
http://www.incnjp.com/viewthread.php?tid=5693&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digest
[制度]《论坛认证会员管理条例》(修订版,2004年11月实施)
随着论坛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了进一步加强认证会员的管理,增强会员在论坛的凝聚力,经论坛管理团队的共同讨论,特制订认证会员管理条例如下:
一、本论坛认证会员申请资格
1、魅力值超过1000;
2、发贴数超过1000,不含旧论坛;
3、注册时间超过1年,含旧论坛时间;
4、有5位斑竹的推荐;
5、论坛奖章获得者;
6、在职聊天室管理员;
7、论坛聘请的顾问、其他联盟论坛坛主等;
8、在论坛各项有奖活动中获得奖励的会员(具体要求根据各项活动的要求而定)。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3个月内没有出现过“严重”违反论坛各项规定,威望值不是负数的会员,均有资格申请小春论坛认证会员资格。
二、认证会员的申请及审批方法
1、在论坛[管理版]置顶的申请帖子进行申请(禁止使用马甲重复申请)。
2、每月或者申请人数达到30人时进行一次为期一周的斑竹投票评议。
3、版主评议采用投票制,反对票少于5票(不含5票)时,申请人将成为认证会员。
4、坛主、总版主、区版主有一票否决权。
5、通过评议的会员将在[管理区]内张榜公布名单。
6、申请人本次未通过评议时,需重新提出申请,参加下一轮的评议。
7、现任版主退职时,自动取得认证会员资格。
三、认证会员享有的权利
1、论坛各版进行版主选拔时,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将优先安排已经具备认证资格的版主候选人。
2、普通会员申请成为认证会员后,短消息数目和文件上传限制等权限有所增加。
3、可以进入[认证会员区]。
4、可以对会员帖子进行评分。
四、认证会员的义务
1、积极宣传论坛;
2、发现论坛上的各种问题时及时通报。
3、对其他会员和版主的言行进行监督。
五、认证会员资格的取消
1、长期不登陆论坛者(三个月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2、魅力值降至1000以下;
3、违反《论坛禁止发言规则》及其它有关论坛管理制度者;
4、本人ID和马甲同时拥有认证会员资格时进保留一个ID的资格,其他马甲的认证资格将被取消。
六、本条例自坛主发布之日起实行,无溯追效力,其他未尽事宜日后增补。
七、本条例发布前已获得认证资格的会员无须重新申请,但其他方面需遵照此条例执行。
---------------------------------- 由 bluebird 提出,总版主、坛主讨论通过。200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
补充条款:
第二条 8、普通会员个人威望值达到4以上(含4)时,将自动取得认证会员资格。(2004-11-10补充)
认证会员资格申请,请点击 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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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
http://www.incnjp.com/viewthread.php?tid=474372&extra=&highlight=&page=1
[公告] 精华帖计分与会员认证
1、自即日起,根据版块性质不同,精华帖将具有不同的分值。具体为:赴日讨论区各版精华帖,均为100分;其他各区所属版块(华人感闻版、灌水版除外)精华帖,均为80分;感闻版、灌水版精华帖,均为50分;商业区精华帖不计分。
2、会员所得精华帖积分累计达到300分者,可以加威望1点,达600分者,再加威望1点,依此类推。威望达4点者,自动转为认证会员。威望达10点者,按照论坛威望管理条例,颁勋章一枚。
3、如有会员对版主所授精华帖有异议,可提请区版主或总版主复核。区版主或总版主确认不符条件者,将被取消精华。版主所授精华帖一月内被取消3次(含3次)以上,将扣减该版主威望1点。
4、会员认证采取版主提名、区版主审核制。即版主根据自己所辖版块上的会员表现情况,提出认证会员的候选人,区版主审核通过后,论坛授予认证会员头衔。
5、会员认证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提名期间,各位版主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自主决定提名与否。每位版主最多可提名2人,并须附上详细提名理由,供区版主审核。审核通过名额根据提名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6、会员同时拥有多个ID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作为认证ID。此前已经通过论坛认证者,继续有效,不必重新认证。论坛网络电台、网络电视运行后,将开设认证会员专版,为认证会员提供影视音像等在线服务。
7、本公告发布后,会员认证程序与手续,以此公告为准。原《论坛认证会员管理制度》暂停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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