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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福冈一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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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截至31日——讨论修订《会员威望值管理条例》(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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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0 20: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oker_jiabin 于 2009-3-30 17:32 发表
我对条文的东西不在行,所以投了弃权。

我看码字儿的也迷糊。
不过这个是和大家有切身关联的。
比如自己的威望是哪儿来的?为什么有增减?怎么给会员加威望?。。。
这个搞不清楚不好吧。

PS:过年的时候好多版主都要求加威望。希望在修订条例的时候也能一样积极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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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20: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福冈一草包 于 2009-3-30 15:32 发表


不让换么?
虽然当初这块牌子——
是为了有几个老会员威望值太高钱太多了才定做的。
不过也没规定一般会员(包括斑竹)不给换的。

[公告]关于“ ...


就是这个呀,不是威望10就能换了嘛,我满想要的,比较起来呆板的数字,威望勋章很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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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0 22: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福冈一草包 于 2009-3-30 15:18 发表


你是说只把威望作为一种奖励,处罚方面用坛规就行了。是这个意思么?

2004年定这个条例的时候,论坛还没有现在这样的规模。
会员大多是来学习、娱乐、交朋友的。比较珍惜自己的ID。
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非法广 ...

是那个意思。

不行雷霆手段,怎施菩萨心肠?

这可能也与我在东京版当过版主有关

我总觉得在对于会员的管理方面

软的可以更软

比如说,论坛的某些版块对于版聊和灌水可以适度放开,这样更加便于会员之间的交流

硬的也要更硬

比如说,当出现骂人的情况,当给予严格处理,这样才能起到敲山震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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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00: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威望值的增加(奖励):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会员将获得增加威望值的奖励。

建议增加一条,对多次组织版面网友现实中活动的id,版主将根据具体活动范围以及规模给予相应的威望奖励。

(自己先感慨一下,版主组织网友活动也是实在太辛苦,太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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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00: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4、威望初始值:坛主15

这句是不是可以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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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1: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这个要重新做了,麒麟童大哥看到会伤心的:P
我先去洗澡,回来再改。
熬不了夜的先在这儿接着讨论,别等我了,俺洗澡时间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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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4: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这次的赞成票没有超过2/3,所以决定再做一次修改。
由于各位的宝贵意见集中在此贴,所以我就在投票主题中作修改了。
欢迎继续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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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5: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ei 于 2009-3-29 12:20 发表
三、威望值的降低(处罚):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会员将受到降低威望值的处罚。
1、违反《论坛禁止发言规则》和各版块的有关规定,经警告无效者;
2、3个月内3次违反论坛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者;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 ...


你的意思是要将和减威望相关的所有条款全部删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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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5: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蜗牛快跑 于 2009-3-31 00:04 发表
二、威望值的增加(奖励):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会员将获得增加威望值的奖励。

建议增加一条,对多次组织版面网友现实中活动的id,版主将根据具体活动范围以及规模给予相应的威望奖励。

(自己先感慨一下,版主 ...


同感一下,呵呵。但是问题是:
西日本需要鼓励会员组织活动。但东京版却为借小春名义集会搞宣传的事儿出现过争议。
各版情况不同,这条需要听听其他地方版版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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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5: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蜗牛快跑 于 2009-3-31 00:05 发表
4、威望初始值:坛主15

这句是不是可以不要了?。。


要是你给小春投资1个亿,老大找你做合伙人,这句还是需要保留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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