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oker_jiabin 于 2009-3-30 17:32 发表 我对条文的东西不在行,所以投了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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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福冈一草包 于 2009-3-30 15:32 发表 不让换么? 虽然当初这块牌子—— 是为了有几个老会员威望值太高钱太多了才定做的。 不过也没规定一般会员(包括斑竹)不给换的。 [公告]关于“ ...
原帖由 福冈一草包 于 2009-3-30 15:18 发表 你是说只把威望作为一种奖励,处罚方面用坛规就行了。是这个意思么? 2004年定这个条例的时候,论坛还没有现在这样的规模。 会员大多是来学习、娱乐、交朋友的。比较珍惜自己的ID。 没有现在这么多的非法广 ...
原帖由 lei 于 2009-3-29 12:20 发表 三、威望值的降低(处罚):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会员将受到降低威望值的处罚。 1、违反《论坛禁止发言规则》和各版块的有关规定,经警告无效者; 2、3个月内3次违反论坛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者;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 ...
原帖由 蜗牛快跑 于 2009-3-31 00:04 发表 二、威望值的增加(奖励):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会员将获得增加威望值的奖励。 建议增加一条,对多次组织版面网友现实中活动的id,版主将根据具体活动范围以及规模给予相应的威望奖励。 (自己先感慨一下,版主 ...
原帖由 蜗牛快跑 于 2009-3-31 00:05 发表 4、威望初始值:坛主15 这句是不是可以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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