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木头的耳朵 于 2009-1-26 15:55 发表 晕倒 我只是给你个建议 让你要:尊重她可以有隐瞒过去隐私的权利 至于你们分和合 我好像一直没发表过什么意见吧 (除了前一句回帖) 你对我气吼吼的干什么? 你上网发表自己的烦恼不就希望大家给你个 ...
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fffffff 于 2009-1-26 15:59 发表 你只知道强调她的权力,你强调了她的义务了没有?!
原帖由 木头的耳朵 于 2009-1-26 15:58 发表 我很莫名其妙阿 大年初一的[.0AFA] 他自己用了“弱智”来形容自己的女友后 我只希望他尊重人罢了~~ 我错了么[.ED] 弄得后来还貌似非要付全责似的 晕倒
原帖由 2009baobao 于 2009-1-26 16:01 发表 耳朵MM别气了。。估计楼主也是在气头上。因为女友欺骗她了,孕妇要高兴点阿。。 [.39F1FFB][.39F1FFB]
原帖由 木头的耳朵 于 2009-1-26 16:00 发表 人家现在又没跟你结婚咯 你们在法律上什么也不是 那来的义务??
原帖由 fffffff 于 2009-1-26 16:03 发表 现在说的是以结婚为前提的。 你不要偷梁换柱。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