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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68号爆头团 于 2008-11-20 14:52 发表 局势发展到在谈判的过程中又插了第三者!! 无言了~
原帖由 醉鬼 于 2008-11-20 14:53 发表 手机短信,我就不回了。。。 你不同意分手,我也没有办法。。。。
原帖由 醉鬼 于 2008-11-20 14:51 发表 我就说你以后用马甲说话。。省的我认识你。。。。。。。。。。。 当然,你不认识我
原帖由 firel1 于 2008-11-20 15:00 发表 莫名其妙,哪有主id不让用的道理啊,,, 我正准备以后不用马甲了呢。东京斑竹lei都曝光一个了,我可不想被曝光的说。。。。 失恋的人啊,节哀顺便把,我也不跟你再继续在这一般见识了。。。。
原帖由 我是刘胡兰 于 2008-11-20 15:03 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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