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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2026年7月1日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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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4 23: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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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几条,直接涵盖了 小春网上的权益与法属责任与义务:
第六十一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未履行管理责任的,由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二条  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宗教极端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煽动或者资助实施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6-3-16 07: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一条: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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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6 11: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怎么追究?被卖到缅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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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6 11: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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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6 15: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让随便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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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3-16 18: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50 万人民币 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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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17 16: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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