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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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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2: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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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万元和一套两居室房屋,是上海七旬老人葛老伯的全部财产。三年前的夏天,老人过世,他没有子女,父母妻子均已离世,名下财产无人继承。

作为葛老伯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被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葛老伯的堂弟夫妇两次将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分得老人的全部遗产。

近日媒体报道,徐汇区法院判决,认定老人名下房屋为无主财产,房产变卖后所得款项收归国家所有。这也是上海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认定的无主财产收归国有案。
 楼主| 发表于 2025-2-27 12: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前有报道称,上海市民政局正在积极打通无人继承遗产一口查询渠道,并同步探索无人继承遗产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的路径,目前已初步形成共识,正指导相关区民政局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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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27 12: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不是直系亲属没法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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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2: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拖欠的物业费等或应堂弟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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