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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日记] [公告]关于在日记版实施[日记本等级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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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 00: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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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日记版的管理制度,推行公平合理的奖励措施,以维持日记本良好的保存状态为主要目标,实现方便查找,方便游览日记本内容为目的,自2008年5月1日起在日记版实施[日记本等级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 2006年11月11日之前创建的日记本,按以下规定进行升级与评定。
1) 创建日记本在三年以上:日记篇数不少于300篇且拥有荣誉编号,近半年内仍然保持着更新的日记本,一律授予为★★★★★。未达到其中任意一项,授予★★★★;两项未达到,授予★★★;三项均未达到,授予★★;最低授予★★。

2) 创建日记本在两年以上,三年以内:日记篇数不少于200篇且拥有荣誉编号的日记本,近半年内仍然保持着更新的日记本,一律授予为★★★★。未达到其中任意一项,授予★★★;两项均未达到,授予★★。最低授予★★。

3) 创建日记本在一年以上,二年以内:日记篇数不少于100篇且拥有荣誉编号的日记本,近半年内仍然保持着更新的日记本,一律授予为★★★。未达到其中任意一项,授予★★;两项均未达到,授予★。最低授予★。

4) 拥有荣誉编号的日记本,但半年内未有任何更新,将统一于2008年5月1日进行完等级评定后,转移到[日记档案库]中进行保存。

2. 2006年11月11日之后创建的日记本,按以下规定进行升级与评定。

1) 采取每半年升级一次,半年内日记篇数不少于50篇的条件,进行等级的评定。未满足以上条件的日记本,满足条件后再进行升级与评定。
2) 创建日记本超过半年,未满一年,且日记篇数不少于50篇:授予为★。
3) 创建日记本超过一年,未满一年半,且日记篇数不少于100篇,授予为★★。
4) 创建日记本超过一年半,且日记篇数不少于150篇,授予为★★★。


3. 升级操作
1) 升级对象日记本将由版主转移到[日记档案库],并在授予[精华]后进行冻结日记本操作,然后在[定期备份索引帖]中进行索引的编制。

2) 进行完升级后,将由版主通知作者进行[日记本再创建],新日记本格式原则上为升级前的日记本格式:[编号]+[日记本标题]。

3) 作者在完成[日记本再创建]之后,版主将授予新日记本等级称号。至此升级操作正式完成。

4. 奖励
1) 日记本升级后将奖励作者1点威望(只适用于2007年11月11日之后创建的日记本)。
2) 被升级的日记本将被长久保存在[日记档案库]中,并由版主制作成[个人日记本.PDF]文件档,提供给作者下载收藏。


(注: 本奖励措施的实施,将取代至今为止[连续书写半年,半年最少写有50篇以上者,每半年奖励一点威望]之规定。)

5. 等级划分
初始级 创建未满半年
一级★创建超过半年,少于1年
二级★★创建超过1年,少于1年半
三级★★★创建超过1年半,少于2年
四级★★★★创建超过2年,少于2年半
五级★★★★★创建2年半以上

6.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日记版

2008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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