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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问题] 转载:两边都要缴税,无路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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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9 17: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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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桉》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部分条款在发佈之日起提前生效。   看到新《个税法》时啧啧感叹,从此后中国公民移民海外恐怕要交「弃籍税」了,而投资海外获得的收入也要在中国申报个税。
   只要是中国居民,就必须交税
   与海外华人和准移民直接相关的修订条款包括:
1、税务居民概念从在中国居住满1年改为在中国居住满183天。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中国公民、外国公民、还是持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只要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就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需要把中国境内收入和中国境外收入依照新《个税法》缴纳个税。如果一年内在中国居住不满183天,则不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但必须把中国境内收入依照新《个税法》缴纳个税。这一条非常重要,很多空中飞人家庭从此面临双重征税的窘境,一边在国内赚钱,一边国外生活的要受到严重影响。
    举个例子,假如富豪“假药停”持外国永居权,在中国每年有100万收入,在美国大也有100万美元收入。2019年的时候“”假药停“”,如果回国探亲时间超过183天,“假药停”不但要依法向美国税局报税,还必须向中国税务部门把中美两国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假药停”风在2019年回国时间是182天,别看仅仅相差1天,“假药停”就不需要为他在美国的收入部分向中国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了,因为他不是中国税务居民,不过“假药停”仍然要向中国税务部门申报182天,在中国境内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法》意味着中国个税徵收将与国际接轨。原来利用中国公民身份和第三国永久居民身份两边避税的人这下子要紧张起来了。因为两头避税秒变两头交税。在CRS规则的关照下,中加两国税局都事实上实现了「全球征税」,两头跑的空中飞人恐怕需要聘请两个优秀的会计师帮自己脱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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