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志
- 好友
- 卖家信用
- 买家信用
- 注册时间
- 2006-4-7
- 在线时间
- 小时
|
从中国转职到日本的时候,公司给了650万日元的费用,已经都给我了。其中包括
滞在国への渡航費用,ビザ費用,移動補助金,カルチャートレーニング(日本文化培训),言語トレーニング 家族分,家探し補助(委託業者費用),本国と日本の税金相談費用(ベンダー費用)。我之前认为文化培训,语言培训,公司会找个培训机构或者网站,公司支付钱让我和家属参加,我妻子和孩子已经在日本了,并且会日语,我说那就不用了给公司省点钱。
但是事实这笔费用是支付给个人,你自己找地方学习,也不用提交发票,也就说爱学不学。这部分之前人事部门没有和我明确说,我就按自己的想法认为的。
如果是发给个人,我现在觉得家属虽然会,我学习不学习是我的自由,我也可以再会的基础上学习日本文化,这是我的权力,如果人事部门之前和我明确说明了这个费用的发放形式我想我会选择先拿到这笔钱。
心里现在想要这笔钱,我只是想看看大家的想法,原则是不违法,不丢国人脸,我应该有的权力尽力去争取,如果是咱不应该拿到的钱,就还给人家(只是今天项目负责人和我说了一下,他弄错了。隐含含义是想拿回去一部分培训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