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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6 09: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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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问一下,以下是我的情况,请大侠指点一下
今年8月左右问总务,年末调整抚养扣除时,如果填父母需要什么证明,总务告诉我要亲属证明及送金证明。
11月上旬,公司总务只来了份对已经申告的内容确认的内览 (配偶者及抚养亲属年收确认),没有发给大家[平成20年分 抚养扣除等(移动)申告书],因此我也没有填这张表。也没有提供公司被要求提出的证明材料。这个月(12月)我办理了亲属证明及送金。
今天早上我问公司:上次问的抚养亲属申告的证明什么时候提出, 总务回答:下个月(09年1月)会发给大家[抚养扣除等申告书]那个时候你在一起付上来吧。
我现在有3个疑问:
1. 上个月(08年11月)没有填[平成20年分 抚养扣除等(移动)申告书]也没有付证明,是不是这个月的工资里不会有调整
2. 09年1月填新的抚养扣除等申告表时,我交的是08年12月的送金证明,会不会被说已经过期呢?
3.如果我下个月申请的抚养能被认可,办下来退税的话,是不是从09年4月的工资开始扣除,还是你们年底一起退换给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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