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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从07年来日本,去年(15年)因为家里有事,原公司辞职了以后,回国了,现在目前仍然国内。
目前有工作签证5年,明年(17年)到期。 我是这样想的,在到期前去日本,找到新的工作,然后拿着
新的工作的在籍证明和收入证明什么的,就可以更新签证了,请问我理解对吗?
我给再留局(各个地方,东京,大阪,神户)打过好几个电话,因为当你辞职后,理论上应该要在三个月内
提出申请,日本会剥夺你的再留,所以,目前我的情况是属于不正当使用工作再留签证。当我问他们我重新来
日本找到工作是否可以续签时,她们都很暧昧,基本意思就是:我不可能和你说可以,因为你现在的状态本来就是
违反规则的,你自己判断可不可以。
请问有经历者吗??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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