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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fuhappy 于 2013-5-31 13:48 编辑
大家好,这里是《如是我闻》,好久不见,我是感闻的非常勤的龙套演员志文。 为了和感闻广大淫民群众拉近距离,这期的题目用句广东方言来说,看着有些“咸湿”。
感闻江湖残阳如酒,岁月如歌。当了这么长时间的版主,到底感闻的底线尺度是什么?
说实话,志文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姑且得过且过的上马甲先发了。
大衣如果那边确实不同意,要杀要剐随便他“大义灭亲”好了。
古龙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分歧,有争辩,有互相看着不顺眼和各种不服气。
我们大家在争论的时候,通常愿意引用一句耳闻能详的名言来作为自己口若悬河的动力—真理越辩辨明。
其实,对于这句话志文一直以来不是太敢苟同。到底什么是真理?在志文看来就是: 是无论你觉得应该给TA钱,还是认为TA应该给你钱的一番自认的讨价还价之后, 无论TA是站着还是躺着,只要存在就是合理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不会因为某些人的三句多两句少,就变得明达;或因为无人理睬,就放在那里一直落灰。 也不会因为只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就会让人觉得呼吸的空气都是真理。
所以,真理明还是不明,千万别拿被辩论和关注说事儿。真理和辩论的关系,既非必要,也非充分。
最多也就是:不似不一。只要被拿过来说事儿的,至少在感闻江湖,
往往归根结底都逃不了一个被定义的一场娱乐谈资的下场。
姑且貌似可以得出来的结论就是:
真理对于极少数的智者或者圣人来说,或许是在脑袋里面被空想悟出来的;
对于科研技术人员,真理或许是在实验室里敲电脑写数据做实验做出来的;
对于没有普遍那么深慧根的众生而言,至少也是洗碗刷盘子实践得出来的
。。。但是,感闻每天大量的举报,无数投诉的事实清醒地告诉我们: 真理真的不是靠争辩辩出来的,不仅不是越辩越明,很多时候却像小黑屋一样,越变越黑。
那么既然这样,人们又为什么乐于拿着那些貌似没有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拿自认为的真理说事儿呢?
我想大抵来自于人性本能的欲望,人对于一旦满足了欲望的快感的追求,貌似总是我心依旧,永无止境。
卡耐基曾经说过:争论其实是最没有说服力的手段,没有任何一种心悦诚服是通过争论得到的。
那么,在这个前提下在来看待争论引发的思考,整理得出如下三点:
1.争论的本质激化矛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歧。 2.争论既然解决不了分歧,那么人们如此的热衷争论的理由貌似是为了寻求彼此满足。 3.既然都是为了寻求满足,一旦发生争辩一定本着不分贫富贵贱学历高低高富帅白富美穷矮丑土肥圆庙堂江湖。。。
众生平等,一视同仁的原则,求同存异,相互理解和包容,来寻求感闻娱乐的最大化。
即使上升到哲学高度,从造物主赋予人类的生理构造也让我们知道: 既然人的本性是为了追求快感,其中就一定有一个不得不骚动,不得不放弃淡定的G点。 找到了这个G点,非定期的适当的鼓动一顿,在一片的鬼窟狼号的快乐的争论呻吟中, 去感受一下模糊中举手可及的天堂,确实也是众生所需,真的没什么不可理解的。
后记:有人会觉得,小春感闻龙蛇混杂,就是一个来扯淡的情绪公厕。
志文也觉得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但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公厕有公厕的法则。
至少,当你急急忙忙走近来解决自己问题的时候,最好往前走几步,再开始拉拉链也不迟。
这几小步的停顿,虽然保证不了能让你尿出花来,但是憋出尿分叉的程度我想倒也不至于。
乱七八糟的说了一堆不着边际的废话。趁着最近天好,我必须得找船跑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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