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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桃花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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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东北的杀人事件 我身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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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10: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焦点访谈 发表于 2011-10-18 09:52
打麻将赢了输了???

无从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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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0: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iam 发表于 2011-10-18 09:02
会被强烈鄙视,被骂书呆子,可能还会上升到,能力不够。我高中时候就是因为不会打麻将被亲戚家妹子强烈鄙 ...

呵呵,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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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0: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兰大侠之谜
    关东自古出响马,东北从来产豪杰。
    黑龙江省呼兰县(现已划为哈市的一个区),位于哈尔滨之北,呼兰河畔。呼兰是著名女作家萧红的故乡,她的不朽名作《呼兰河传》,描写的就是上世纪初的关东小城风物。
    呼兰这座人杰地灵的古城,前些年又出了一位佐罗式的“恐怖分子”,人称呼兰大侠。
    此人大约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举义,用手枪暗杀作恶多端的公检法分子,至九十年代中期,大约杀掉了十几个。
    据说这位大侠杀人要精挑细选,想除掉的都是民愤极大的败类。他昼伏夜出,耐心跟踪暗杀目标,等到僻静之处,果断出手,一枪毙命。
    杀第一个警察的时候,他在尸体上留了一张纸条,上写“呼兰大侠”。以后一连几年,他每年都要杀上几个,从未失手。当地流传着民谣:“呼兰大侠,走遍天涯;为民除害,专杀警察!”
    对于这样一个民间侠客,当局极为重视,中央公安部一个专案组驻扎呼兰多年,专门侦破此案。可小城十几万人口,差不多逐个过了筛子,没有找到任何线索。
    呼兰大侠作案多起,按说不可能没有一点蛛丝马迹。当局破不了案,首先说明大侠本人特别精明,把活儿干的干净利落;其次说明广大人民群众包庇袒护大侠,不愿向官方提供破案的线索。还有人猜测呼兰大侠本人便是警察,所以他的反侦察能力极强。
    据说呼兰大侠的最后一次行动,是在九十年代中期的一天夜里。他跟踪一个败类刑警,等该刑警骑车到家门前下车的时候,他在背后开枪行刺。这名刑警经验丰富,听到身后有动静,没回头立即拔枪,朝响枪的方向还击。两个人同时负伤,警察倒地,大侠遁去。
    案发后,当局动用警犬沿血迹追踪,连人带狗一通折腾,竟然还是一无所获。但从此以后,大侠未再出现过。至今接近十年,呼兰大侠销声匿迹。
    一个大侠倒下去了,更多的大侠站起来。外地市县的很多义士假借呼兰大侠的名义,在当地杀贪官除匪警,让腐败官僚人人自危.
    呼兰县有一个叫李方和的工人,以呼兰大侠为榜样,公开成立“反腐败热线”,利用合法的手段同贪官污吏做斗争,升华了呼兰大侠的反暴政精神,被人民群众称为公开的呼兰大侠(媒体就这样直接称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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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0: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去灭了她老公全家啊、不符合其人物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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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10: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lins 发表于 2011-10-18 10:39
呼兰大侠之谜
    关东自古出响马,东北从来产豪杰。
    黑龙江省呼兰县(现已划为哈市的一个区 ...

看乐了

哈哈  拍电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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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0: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版本,更吓人~~

1986年3月28日夜 黑龙江省呼兰县公检法家属楼
      当晚,有52人惨死家中,均是一刀致命。其中,27人为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其余25人是其家属(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凶手,用匕首,在死者家中的墙上,留下名号——“呼兰大侠”。
      在这个平静的小县城,这起案件的概念和效果,可想而知。县公安局,迅速勘察、封锁现场,并立即向上级通报。
      同年,4月2日,328专案组正式成立,共计672人(其中包括,北京派来的专家组,省厅的骨干力量,以及全国各地的精英)。
      经过两年多(确切地说,是两年六个月二十三天)的调查、取证、研究、分析、排查、走访,专案组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情毫无进展(此后,该案永久封存,停止一切调查。)。
      1986年4月6日夜(也就是专案组成立的第4天),北京方面派来的痕迹鉴定专家赵某、王某,在呼兰县公安局招待所被杀。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某及其刑警队的3个刑警,惨死家中,连带家属4人。另,两个专案组成员(职务不详),在住所被杀。案发现场,墙壁上,四个字——“呼兰大侠”。(与328案件相同,凶手为一人作案。刀法纯熟,一刀致命。)
      同年4月7日至9月15日期间,在呼兰、哈尔滨、阿城三地,先后有人遇害。其中,民警37人、刑警12人、及其家属56人。与前次案件不同,部分死者并非死于家中,而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被凶手从身后偷袭,一刀刺穿颈部,而后,凶手持刀在死者的背部留下名号。经刀痕比对、鉴定,多次凶案的凶器为同一把匕首,也就是说……
      一时间,整个黑龙江省的警察,没人敢穿警服上班。在这段危险时期,公安干警给老百姓一种很“休闲”的感觉(都穿便装)。
      呼兰县公安局某退休领导,曾扬言,“别说抓到凶手。谁能提供凶器(那把匕首)的线索,我个人,悬赏10万元!”同年9月26日,这位领导惨死家中。凶手,用匕首,在墙上留下一行字,然后,将匕首扎进墙里,“杨局长,你太令我失望了。这把刀,还是留给你们作纪念吧!”
      从此,呼兰大侠,销声匿迹,弃刀归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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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0: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闹着玩下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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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0: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打架死人的事多的是~~ 失手打死  或是学生群殴       见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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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0: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桃花妆 发表于 2011-10-18 10:35
我感觉不夸张

东北没人愿意墨迹  吵吵  能动手就直接动手

但是一般不吵吵,,,反正我在东北带了这么多年,身边很少有打仗的。。

说了打仗的是少数,不是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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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8 10: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冲动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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