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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反死刑主义者;04年刑场感闻;一楼末尾更新深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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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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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rotosil 于 2011-4-25 02:09 编辑

生命神圣至上,
生命由 神赐予,
也应当由 神拿去。

假如有这么一个恶人,
非常残忍地杀了我的亲人,很坏,
我仍然也是反对死刑。
我会很憎恨凶手,
但是不同意人为地处死他。

关于死刑存废问题,
世界早已有讨论,
这认为是没有对错的纯粹价值观的争论。

我尊重每一个生命,
不论那个生命的人格如何的扭曲和令人难以接受,
然而我也仅仅让死刑犯生命存留,
他们仍然应当为自己的罪行付上代价,
比方终身监禁。

死刑无可挽回,
又为另一特殊刑种,
具有重大性及标示性,
它的冲击可能让重罪犯彻底悔悟,
并在自己剩余的人生努力弥补所犯下的错误,
让脱胎换骨的自己以性命来做出对社会有贡献的事。

04年秋季我亲临过大连金州刑场,
执行死刑的那一幕我永生难忘。
生命,无论那个生命是多么地可恶,
死刑之后,都不可能再回来了。

大家可以说我思想不成熟啊,
说我阅历浅啊,怎么说都行,
大家自由讨论。
我这人不善于辩论,
只是想表达一下我的世界观。
但是请不要人身攻击我,
不要骂人,我知道这个帖子定会引起非议。
我还是那句话:
就算哪个坏蛋残忍杀害我也好、

我家人也好,谁都一样,
我还是反对死刑的存在。

但是,我有表达我价值观的想法和权利,
您也有您的,只要不试图另对方同意自己,
基本上就不会冲突。

希望上帝与我同在。






~~~~~分割线~~~~~

时间:2004年秋季
地点:大连金州的一处荒凉的农业用地
人物:死囚甲:40代大连男
         死囚乙:19岁东北男
         法警,很多
         法医,几位
         观摩死刑的待教育重罪犯:两卡车,人数大约三五十
         围观群众、被害人家属等等:三五百人,人山人海

         大连医大附属第二医院 普外科&器官移植中心 主治医师 苗老师等三人
         实习医生:寝室老三,姓冯,人送外号冯老三
                       我,寝室老五。

那天早上我们几个实习的去参加早会交班,
别的医生都穿白大衣,就苗老师穿一身迷彩服,
在走廊里来回溜达,瞅到我们几个男生了,
就问我们,你们谁玩CS啊?谁爆头厉害?

我跟冯老三很纳闷,说基本男生都玩这个啊。
苗老师问我使啥枪爆头好,
我说我爱用阿卡,没钱时用31也行。
苗老师说,爆头时你们不害怕啊?
我说那怕啥啊?又不是自己真的死,
再说了,在急诊轮转时,啥样的尸体没见过啊,
没这点忍受力还学啥医啊……

苗老师说,你俩(我和冯老三)今天不用在科里上手术了,
跟我去金州刑场去,行不?晚上有饭局?怕不?
我靠,傻子才不去呢!有那好事??
不用在科里干活挨骂,出去玩,
还能观摩爆头,晚上还有饭局……

走!于是,我们几个上了一辆面包车,算司机四个人。
那面包车只有司机和副驾驶能坐人,后面有一担架,
有箱子啥的,看样子不像是急救车,也不怎么干净。

苗老师坐副驾驶,说,
“今天金州有死刑,我们去取器官,
两个犯人,我们要心脏、肝脏、和双肾脏,
我来搞,你们当我助手。
不许多话,我叫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跟冯老三都穿白大衣,
苗老师说你俩就在面包车里呆着,不许出去。
那面包车后厢不透明不透光,
没窗户,往外瞅不了。
苗老师出去了,穿迷彩服,就在车门那地方。
我们朝风挡玻璃往外看。

那真叫一个人山人海啊!
很多老犯早就蹲好了,一帮武警拿真枪守着,
估计是八一杠,还上了枪刺。
从来没见过那架势!

“老师,要崩死那么多老犯啊?”
“nan彪啊?那是吓唬银滴,叫他们该招的招,
放出去以后拜再犯四儿,再犯四儿就跟恁俩一样。

然后,我跟冯老三就那么瞅着外面。
有俩爷们,我们远远看着,苗老师跟我们闲聊。
第一个宣读死刑执行书的那犯人,40多岁,
杀人罪、伤害罪,具体忘了,反正他够死两次的;
印象很深的是第二个,19岁,东北某省的,来到大连。

苗老师说,这小子点背啊,不过也该死!
打工没找到活,被人骗了,你说不行就回家呗,还呆大连干啥?
半夜去偷一小卖店,被男女主人发现了,
那小子给男的扎死了,给女的扎残了,
没跑多远就给按那儿了,
才19岁,可惜了。

记得那小子,19岁的犯人,吓得堆了,
那大连40代的汉子,倒是很爷们,比较冷静。
那小子哭天喊地,满脸泪水鼻涕,看着确实挺可怜的。
给我的感觉是,他很后悔,太年轻了就得去偿命。
我猜要是时间能够倒流,
他作案被发现时,一定不会杀人的。
后悔也晚了,得偿命啊!

闲话少说,看着他俩被推着,跪着,五花大绑,
面前是一道土领子,就跟那为情所困的图片差不多那样,
后面的法警戴着墨镜口罩,
两支枪指着一颗后脑勺,
也就是说四个法警四支枪,
瞄着俩死囚。

就听“梆梆梆梆”几声枪响,
也不知道是两枪还是四枪,
也听不出来是不是回音……、
苗老师说,你俩等着。
就跑过去了。

我跟冯老三在面包车里蹲着,
瞅着对方,啥也没说。
其实我们都知道,我们有点害怕了。
当时我腿发软,裤裆里全是汗,
手直哆嗦。

不一会,担架抬来了。
苗老师说,先叫19岁的进去。
尸体的绳索已被出去,衣服很乱,
估计被法医掀开过听诊心脏宣布死亡。
【其实是形式,那时心跳还没停止呢】
是一身新的估计很便宜的西服、白衬衫,
没有领带。肩膀和胸前有血迹,
不过凝固了。
重点说说头部:
套着一只厚实的黑色塑料袋,在脖子处扎紧了。


苗老师早就交代好了,要速度!
我跟冯老三都穿戴好了不怕崩血的衣服和护目镜,
一个在上面提着手电照着下面术野,
一个帮忙分离组织。
那只工具箱里面的器械,
不是救人用的手术室器械,
是尸检用的,
显得很恐怖。

具体过程不说了,很恶心的说。
苗老师技术很好,没有弄破消化道,要不然,
那气味会熏死人的。

经过苗老师同意,我们打开套头塑料袋看了一眼。
具体省略吧,不能再说了。
我想说,那个19岁的小伙子的下巴上全是泪痕,
跟血迹模糊在一起。
我看了一眼小伙的右手,
很粗,不是大学生的细皮嫩肉,
像是工人一类的。

……
我那一年23岁。

医学院大四实习。
医生们教我们手术要细致,
从没见过那样破坏人体的操作,
对我和冯老三是个震撼,
跟治病救人完全不一样。
后来我们寝室包宿看球间隙,
再组队打CS时,
我跟老三的成绩最次,
我俩不敢爆头了,
很温柔,不愿打头,
受不了,今天还有后遗症。

我去刑场绝对后悔了。
人世间太多痛苦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记得在整形科实习,
有毁容的患者,要恢复他们的颜面,
多么难啊!手术也不好做。
这个小伙子,
乓!一枪,脸就炸飞了……

想要去恢复一样东西,很难,
破坏掉一样东西,非常简单。

对不起,有点语无伦次了。
现在特别想抽烟。


~~~~~分割线~~~~~

几日以来承蒙各位好朋友的热情参与和讨论,
大家各抒己见,很久没见这样热闹了。
无论您同不同意我的观点,或是觉得我说得有那么点道理,
您都是我的朋友,——我们各自认识上的差异,
并不是分隔彼此的鸿沟,
而恰恰应该是连接彼此的桥梁。

其实,我发这篇帖子的初衷并非宣扬我个人的理想,
而是受触于一张照片:

复仇成功了吗?.jpg


熟悉近日时事新闻的朋友们,
你们应该知道照片中低头含笑的汉子是谁吧?
……
我突然想起《火影忍者》里的一个场景:
卡卡西对急于复仇的佐助说:
“就算复仇成功了,又能怎样?又能如何?
复仇者在复仇成功后,往往会发现,
他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


我真的很想知道,当药家鑫被处死后,
他的心境会有怎样的变化?解恨了么?
药家鑫的死刑,也许只是过眼云烟,
不久就会被遗忘,记忆上落满灰尘而已。
而心中的那道伤痕,并不会因为仇人的死亡而愈合。

许多朋友说,因为我不是当事人,
我不会体会到他失去亲人的痛苦,
及由此带来的对凶手的仇恨和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情绪。
确实我没有经历过,当然也不希望经历。
我对我的亲人有爱,他们生病、意外及死亡,
对我都是打击,我都会很痛苦,这是天经地义的。

但是,能不能松口,放过凶犯的死罪,
我想我还是能够开这个口的。
基于的理由是,我会用“超我”来支配那时的“自我”。
所谓“超我”,简单说,就是“良心、完美的道德和理想”。
关于这个复杂的心理学问题,我计划在下个月开个帖子讨论。

再说得玄乎一点,
就好像是道士修道、修到更高的层次的精神世界那种感觉。
当然我是基督徒,按教义来说,是我心中的圣灵在变强。

我如何能够不被自我的意识完全控制,而会用超我,
与我经历过两次人生的重大事件有关:
一是2004年冬季的濒死体验,
一是2010年自己女儿分娩前的事故。
那时起,我就超脱了,看淡一切了,
但是思想也会分裂,出现幻觉人格,不在话下。

呵呵,其实,我原先是个精神病患者,
2000年被确诊抑郁症,强制服药,
大学时又伴随轻度躁狂,再次强制治疗。
我的人格曾经数次分裂,现在仍在压抑另一个人格。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读一读《24个比利》。


关于自己亲人遇害的假设,讨论完毕。
下一个讨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即应报论。

早期的原始社会的法律就是应报论。
犯人弄瞎被害人的一只眼睛,
法律执行就是弄瞎犯人的一只眼睛;
男犯性侵被害人,原始法律就是剁掉他的JJ……
现代法律已经很少应用这样的“等价”处罚原则。
有时,杀人未必偿命,
甚至更有人间最惨痛的战争,——
这一所谓“合法杀人”的政治延伸。
我认为,这些都是与生命神圣不可剥夺这一普世价值相违背的。

当然,这貌似也是个悖论:
既然生命神圣不可剥夺,
那么药家鑫触犯这一普世价值,
不也就说明他不适用这一原则,必须处死吗?


我说过,世界上,关于死刑存废问题,
现在仍然被认为是“永远没有对和错”的论题。

确实,以我国当前的国情和社会发展水平来看,
取消死刑无异于天方夜谭、痴人说梦。
但我相信,会有有那么一天,
会有大多数中国百姓认知到生命的宝贵、
会有更健康更和谐的家庭、社会结构,
进而会有更少的诸如药家鑫之类的案例。
那就是我世界观的终极理想:
大同世界,四海一家!


好了,先到这里吧,我好累。




点评

生命不是神给的,神也管不着。杀人了还不死,支持这种理论的神那就是个邪神。  发表于 2011-5-23 13:58
既然认为有神的存在,那也该相信轮回。每个人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责,我支持死刑,给好人一片清新的空气吧  发表于 2011-5-22 09:20
我不是基督教徒,所以没你那么大的宽宏大量, 我觉得他们那么残忍的杀害了别人, 就该付出代价,他们明知道杀人是犯法的, 他们还以身试法, 是报应.  发表于 2011-5-22 09:18
多重人格的人都老聪明了,24个比利我看过!  发表于 2011-5-21 22:09
俺倒是觉得中国应该恢复凌迟。。。。。。  发表于 2011-4-25 14:25
那不是死刑,那是送他们去往天堂的旅程。他们会很快乐的。  发表于 2011-4-25 12:26
没看出来,你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呵呵,如果谁拿枪顶着你脑袋,问你以后还抽烟不抽烟了?抽的话,就毙,保准你不再想抽烟的事情。。。  发表于 2011-4-24 13:15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发表于 2011-4-23 20:42
你家里要是有人被杀了能这么宽宏大量么  发表于 2011-4-23 20:38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需理论。。  发表于 2011-4-23 14:03

评分

参与人数 1 +22 +222 收起 理由
最後の鯉 + 22 + 222 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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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よむよあよむよ

点评

我晕……这速度!!  发表于 2011-4-2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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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14: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自己做吧……

点评

むよあむよ。。。。  发表于 2011-4-2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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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死刑,包青天怎么混丫,,来人啊,,脱出去,关100年,,多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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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口述一下金州刑场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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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嗯呐,不死刑,就让坏人们在监狱里受折腾~~~

PS,看美国大片看多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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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吃肉,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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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木有考虑被害人家属的感受啊よむよあよむ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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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14: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可以假设死刑是由一个坏人杀死另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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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14: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畜无害 发表于 2011-4-22 14:33
口述一下金州刑场的一幕。。。

真的,不愿意回忆。
可能有的人叫好,
有的人觉得害怕,
有的人纯粹看热闹,
但是对我的震撼,
绝非片言只语能够形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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