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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键盘上的寂寞 于 2010-11-30 11:43 编辑
上周六,和几个朋友吃饭的时候,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多年的朋友打来的,要借钱,张口就是一大笔,投资急用,而且要第二天中午就给答复。晕死。思考良久之后,给他发了个短信,婉拒。我知道,我将失去一个朋友。有些伤感。 因为钱,失去朋友,是很遗憾的事。三年前,我的一个好友,挪威人,因为在公司上班感到压抑,辞职了。看他没有什么事做,就介绍他做生意。生意做得还不错,分了几次利润。当然,因为理念不同,他和我这边的主管吵过几次,来找我,我也不能认同他的理念,就有些不愉快。其后不久,又到了要分利润的时候了,这家伙迟迟不给回音,又过了阵儿,彻底消失了。去设在挪威的公司网页上一看,网站还没有关,不过内容已经被删除。其实连成本加应付的利润也就人民币5-6万,估计他是另立门户单干了,赖账了。非常遗憾,就这样失去了又一个朋友。
朋友,真的是能用金钱衡量的么?友情,真的在金钱面前不堪一击么? 2000年的时候,我在新加坡。当时突然要在北京买房,差5万块钱。我想到了好友李兄,决定找他借。李兄年龄比我大一倍,是个绝对低调的几十亿富翁。我们经常整晚闲聊,从他那里我学到了很多生意上的知识。每次吃饭都是他买单,我们一顿饭都要花相当于人民币好几千,我想找他借5万块钱应该没有问题。
我向他提出后,他想了一下,同意了。但是,借钱的过程之复杂,让我感到愤怒。他让他的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把钱借给了我,还让我在他的账本上签了字。这完全不像一个亿万富翁的所为,也完全不是一个好朋友应该做的,太小家子气了。 后来,又一次闲聊的时候,他告诉我,他那样做,完全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友谊。5万块钱他可以给我,但是如果是借,性质就不同了。人的记忆有时候是会有偏差的,无论是你的偏差还是我的偏差,都会给我们的友情带来危害。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有这么一段话:“不要借钱给别人,也不要向别人借钱”,因为“借钱给别人会让你人财两失”。 也许吧。不过在东京也曾经有过好朋友什么手续都没有,就把一千五百万日元借给我了,后来又提个买菜用的布袋,把一千五百万日元给装走了,也没什么手续。现在想来真不应该,当时如果出了什么差错,岂不是又失去了一个自己很珍惜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