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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海关的新政策,不知道有没有遭遇到的同学。。。。><太不给人活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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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20:55:04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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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买iPad比内地还贵


年底将至,眼下香港各商家正酝酿着一年一度的“打折季”,因此吸引了不少东莞市民意欲前往扫货。然而市民朋友们注意了,今年若扫货的物品总值过高的话,可能被征税哦。日前刚从香港购物回来的塘厦镇刘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她在香港选购了一款Gucci 手提包和一部HTC手机,岂料在入境通关时,却被海关人员拦截并要求其先行缴纳逾1000元税款方可通关。


  “我买自己用的物品,这样也得交税?”,面对突如其来的“征税”,刘小姐十分不解。对此深圳罗湖口岸工作人员称,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市民若携带价值超出5000元以上的境外物品入境,超出部分就必须交税。

  另外,东莞海关提醒市民,出关前,若自身携带了曾在境外购得的贵重物品,最好先行申报,以免之后返回口岸入关时,被重复征税。

  香港买IPad 比内地还贵

  “不是说超过5000元的商品才征税么?我这款Ipad折合人民币才4735元,怎么还是要征收20%的税?”家住南城区的李先生,昨日在香港选购了一款Ipad(16G/wifi),谁知入关时还是被海关人员要求缴纳税款。

  “Ipad属于实行全额征税的20种物品之列,无论价格有没有超过5000元,都必须交税”。东莞海关人员称,由于Ipad属于微型电脑,而电 脑一般情况下需支付1000元/台的关税。因此李先生在香港购得这部Ipad 总共要花5735元。“这款机在东莞数码市场上行货价格也才5588元,原本想着在香港买能便宜700多元,没想到加上关税,反而比内地行货价格还要高, 真是不划算”。李先生说。

  海关:自带贵重物品出境前先申报

  记者了解到,现在不仅新的境外物品在入境时超过限额需缴税,甚至连消费者出境时自身携带的旧名牌包、电脑等贵重物品也有可能被再次征税。“由于 新旧商品有时候无法直观辨认,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出境前将自己可能被征税的贵重物品进行申报”。东莞海关相关负责人说,旅客在出境时填写一张《旅客行李物品 申报单》就可避免重复征税的情况。

  另外,海关人员建议大家出境前登录www.customs.gov.cn进行详细查询。与此同时,海关提醒消费者若在港澳地区购买了超限额价值的商品,入境时最好自觉申报,以免给自己招致麻烦。

  相关链接

  20种实行全额征税验放商品

  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餐料。

  这20种商品中包含手机、ipad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热点问答

  问1:像包包、化妆品、奶粉等常见物品的关税税率一般是多少?

  答:常见物品关税税率一般分4个档,10%(衣服类、食物等),20%(电子产品等),30%(名贵手表等),50%(烟、酒、化妆品)。

  而对于东莞市民经常在港澳地区购买的奶粉,一般来说,陆路口岸验放标准是2罐,空港口岸验放标准是6罐。

  以上税率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因此消费者出行前最好登录海关官方网站对自己需要购买的物品进行详细查询,或致电实际进境口岸海关咨询。以官网的信息和实际口岸答复为准。

  问2:购买有些物品如手表、名牌包,为什么会出现全额征税的情况?

  答:虽然海关总署规定对居民旅客携带的入境物品超出5000元以上的部分进行征税,但由于手表、包以及化妆品等产品,其本身是一个整体,不可分 割,因此只能按照全额进行征税,也就是说,若一款包包的价值为7000元,征税标准只能按7000元算,而不是2000元算。而对于散装食物等可分割的物 品,则严格按照超出5000元的部分进行征税。

  问3:如何计算关税?

  答:关税=完税价格(即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消费者可向海关官方网查询税率。以买一台价值为7600的手提电 脑为例,由于海关估定的微型电脑完税价格为5000元,税率为20%。那么该手提需缴纳的关税为5000×20%=1000元。

  不过提醒大家注意,偶尔也存在一些海关将商品实际价格当完税价格进行征收关税的情况,因此大家购物之前最好将具体情况提交海关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问4:随便一个很普通的电子产品都可能超过5000元啊,怎么办?

  答:个人自用物品不在此列,但如果非常新的最好就带上发票。经常出差的带手提电脑或者单反照相机出境时最好填写《海关申报单》,以便入境时证明。

  (张晓嘉 黄江洁 崔宁宁) 《广州日报》

点评

这帮刁民 天朝征点税就瞎吵吵,再吵直接没收  发表于 2010-11-4 23:02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20:56:23 |
留学生也不放过。。。



国外学校寒假将至,近日不少打算回国的留学生在高校论坛上发帖,称海关新令导致他们回国将遇到“裸奔”的尴尬。据了解,帖子中所说的新令是指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简称“54号令”),公告将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5000元以上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回国都带不了自己的笔记本,至于ipad之类的就想都别想了。”一位留学生在太傻留学生论坛上发帖表示,自己出国时法令还没颁布,更没有在海关提交申请表。


  而在留学期间很多资料都在笔记本电脑和ipad里,但这些东西都超过了5000元,要想带回来需要缴税2000元,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也有网友“幽默”发帖表示,“能丢就丢掉,保证自用物品金额低于5000元人民币”。

  留学生质疑

  面对“54号令”,有留学生注意到,1992年海关总署曾发布《关于对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携带进境行李物品给予优惠的通知》。

  该通知提到,微型计算机、手提式摄录像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激光唱机、激光视盘机、电视录像联合机、家用空调器、录放像机、音响组合、 钢琴、收录音机、摩托车和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照相机、电声乐器及其他生活用品中的任意一项可以免税。

  留学生们虽然看到了一线希望,但由于这个通知“年代久远”,不知道是不是会和“54号令”相冲突。

  也有网友在豆瓣的留学生小组发帖称,在入境时要主动申报,首先说明留学生身份,其次要申明随身所带自用物品不会留在中国,下次出境时会带走,海关一般都会通融。

  海关说法

  入境要申报可区别对待

  今天上午,北京海关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54号令”主要为打击利用“代购”等形式进行的走私活动,电子产品、奢侈品等均在重点检查范围。留学生方面,暂无新的优惠政策出台。

  而之前发的《关于对在外留学人员回国携带进境行李物品给予优惠的通知》上所限定的免税物品中,微型计算机指台式机而非笔记本,加之现在很少有1000元以下的相机,这个通知对现在的留学生来说,意义不大。

  “和普通游客相比,留学生最大的优惠就是可以免税购买一辆国产车。”工作人员表示。

  另外,留学生入境时要主动申报所携带的自用品并找海关验证,一般会对留学生区别对待。

  新闻背景

  “54号令”于今年8月19日颁布并生效,其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 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部分要征税。

《法制晚报》

发表于 2010-11-4 21:00:42 |
我靠  中国海关可以去死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21:02:20 |
有一点 发表于 2010-11-4 21:00
我靠  中国海关可以去死了!!!!!!!!

太抢钱了。。。刚刚买了IPHONE,情何以堪啊~~!!!
发表于 2010-11-4 21:09:41 |
回复 当时惘然 的帖子

还iphone,以后回去两手空空啊 什么touch ipad 都得放在这边,,,无语啊!!!!!
发表于 2010-11-4 21:10:54 |
就当给共产党上供了
发表于 2010-11-4 21:14:14 |
NND,以后从国内出来是不是也得申报才安全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1-4 22:56:52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1-4 23:05:32 |

“和普通游客相比,留学生最大的优惠就是可以免税购买一辆国产车。”工作人员表示

当时惘然 发表于 2010-11-4 20:56
留学生也不放过。。。

QQ牌汽车?
 楼主| 发表于 2010-11-5 00:09:51 |
冬至宁 发表于 2010-11-4 22:56
那是不是说我在日本买个劳力士要交3成的税啊?我自己带着出去还会让我交吗?

具体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才发帖在各个地方,希望有知道的同学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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