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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物品转让规范】---------2010.2.23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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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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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irdliyi 于 2010-2-24 10:24 编辑

12/22更新:已经存在的帖子都转到了相应板块去,大部分都转到了互助版。
只有一贴多发的情况下,才会删除贴子。
转到穿名堂的帖子,都暂时关闭,如果符合的卖家资格后,请于穿名堂斑竹联系,他们会把贴子重新打开。

通过投票贴中跟大家的讨论,我和阿佩斑主商量后,决定出台物品转让规范,更好地维护婚姻版姐妹们的权益。
感谢小阿姨,红豆沙的支持,我参考了穿名堂的交易原则,不算侵犯版权阿,哈哈哈

补充:版内已经存在的帖子,我将分门别类的进行相应处理,就不另行通知了。
如果给大家带来了不便,我深表歉意,吃块[.64C766E]消消火。

婚姻版的物品转让口号是:节约有术 互通有无  (不欢迎任何盈利行为)

1.买卖资格
   卖家资格:ID必须注册3个月以上,积分超过300
   买家资格:ID必须注册1个月以上,积分超过100

2.出售范围
   孕妇及儿童衣服用品书籍等等 (请注意)!!
   只允许出售本人非盈利性闲置品,不得转让代售他人物品
   禁止任何赠品出售
   成人衣物化妆品帖子将转到穿名堂,其余将转到互助版。

3.内容编辑  (分类:节约有术)
  必须标明转让物品的新旧程度,最好附加图片说明。
  新品=没有拆开过包装的
  新古=拆开过包装,没有使用过
  中古=使用过

  标明出品地点,方便查询邮费

4.必须回帖预定
   增加透明度,避免价格纠纷。
  (请各位楼主在主楼里注明,跟贴预定)
  不要把qq,msn,电话号码留在帖子里。如果预定的mm发现,转让方违规,卖家没有按预定的顺序出售物品,可以投诉。
   卖家进入黑名单,短期内不得再转让物品。

5.转让的物品都编辑到一个帖子,不得开几个帖子同时转让。
   转让物品的帖子,20页锁贴。锁贴后1个月之内不能再发转让物品帖子。


建议:转让者可以在主楼写明,预定几天没有回复的人,取消预定,这样能够节省时间,尽快把物品转让出去。

发贴转让物品了,就请对自己,对别人负责,尽可能的早与预定的mm联系,如有投诉,帖子关闭。      



                              2009年12月17日(2010.2.23充)

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随时填充。

评分

参与人数 1 +66 收起 理由
老大的幸福 + 66 2/18活动参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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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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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占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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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很有地方特色,条件也很人情化,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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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3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得置顶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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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12-17 13: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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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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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78ABE12.]进来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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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7 13: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宝贵意见!哈哈哈哈

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姐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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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7 13: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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