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还指出,中国在2000年就已经进入老龄社会,老年赡养比为1∶10;约在2025年进入深度老龄社会,此时老年赡养比为1∶5。 所谓老年赡养比是指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 同时,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依赖政府转移支付养老的占29%,依赖家庭养老的占49%,这表明,中国在已经步入老龄社会的情况下,养老金体制仍然缺乏应对。 据此,“方案”提议,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开始分步实施二元结构养老金制度。其结构的具体组成是:国民基础养老金(40%~60%)+个人储蓄养老金(50%)=上年度居民家庭平均消费支出的100%。 首先,要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全覆盖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整合现行由政府支付的公共部门退休金、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等,按上年度各地家庭平均消费支出的40%~60%,向年满法定领取年龄的全体中国城乡居民(含职工)支付国民基础养老金。 “方案”认为,国民基础养老金属于公共品,必须强调政府责任。个人储蓄养老金是国家养老金制度的一部分,属于准公共品,并非普通的个人储蓄,亟待建立政府市场结合的运行机制。 因此,“方案”提议,整合现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商业保险个人账户等,进入个人养老储蓄账户 (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达到领取年龄时,每月按照地方家庭平均消费支出的50%支取养老年金。 “方案”还呼吁利用国企红利建立补偿基金,按照以往缴费工资的8%计算,计入个人养老储蓄账户,实账投资运营,争取在2015年以前完成。 对机关事业单位而言,“方案”提议,机关事业单位采取“退休金渐退、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渐进”的策略,最终实现总和养老金替代率为退休前工资的80%。 具体步骤是,机关单位从2016年开始建立个人储蓄养老金账户,2017年财政负担的退休金覆盖退休前工资的79%,2018年减为78%,2019年再减为77%,依次递减,直至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退休金彻底退出,这一过程大约需要20年。据测算,如此一来,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可提高约300%,但机关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有所降低。 中国将在2025年进入深度老龄社会,老年赡养比1∶5。“方案”认为,延长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应比步入深度老龄提前20~30年,这样看来,中国已经错过了15年。 因此,提高领取养老金的法定年龄势在必行。具体措施为,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对于男性而言,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