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日本的非居住者在房产卖出或者出租时,在满足某些条件下,有义务缴纳预扣所得税(日语:源泉徴収課税)。在房产卖出时,利益额(卖出价格-买入价格-卖出时产生的费用)的10.21%需要缴纳给当地税务局,所以作为非居住者的卖方能收到的为交易额减去扣税部分。10.21%的缴税由买方在交易完成后的第二个月10日之前支付给税务局,税务局会根据卖方的申告对缴税进行核算。 不过,在交易额低于1亿日元,而且购房者为自住或者亲属住的情况下,可以免除缴纳预扣所得税。 作为非居住者在日本投资不动产后,满足某些条件下,房租利润部分(房租-经费-房子折旧费)也有缴纳预扣所得税的义务。 房租利润的20.42%需要缴纳给当地税务局。不过,承租人为自住或者亲属住的情况下,可以免除缴纳预扣所得税。 请根据下图的判断标准来确定自己是否需要缴纳预扣所得税。 预征的所得所部分,将会在年末根据投资者年所得额(年所得额=年收入额-经费支出)来确定所得税税率(参考所得税税率表)。一般而言,非居住者在日本没有其他收入,所以征税的税率都特别低。 参考所得税税率表: 例如:某人年所得额(年所得额=年收入额-经费支出)为700万日元,那么在年末调整后,应缴纳所得税为700万日元×0.23-63万6千日元=97万4千日元 注意:非居住者是指不管国籍是否为日本,在日本没有固定住所,而且到买卖交易(或者收取房租)时连续在日本居住的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都被定义为非居住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