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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说收藏——乌木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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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01: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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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伶妹妹 于 2014-1-10 01:37 编辑

江西修水县一位村民在家门口的河道里挖出一块千年腐木,经专家鉴定,此巨型腐木为乌木金丝楠,价值数亿元,村里村外纷纷来人观望羡慕不已。然而大自然埋在地下的宝贝到底该归谁?盖房子时发现的,主动去挖的,还有地震给震出来的,这些宝贝在归属权上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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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之語 + 11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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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0 01: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奇闻] 举案说收藏——乌木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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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14: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乌木这么这么珍贵?    俺回去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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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22: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农民 发表于 2014-1-10 14:42
乌木这么这么珍贵?    俺回去再看

财迷地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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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 22: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古感兴趣。我有很多水晶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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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 10: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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