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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玖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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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 网店经营交流!寻网店合作人和好的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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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6 00:24:10 |
tokyouboy 发表于 2012-9-16 00:17
2年,多的时候800w,少的时候80w,赔官司8000w,

我没说赔8000啊!你这是造谣吗?
发表于 2012-9-16 03:58:17 |
小玖玖 发表于 2012-9-16 00:24
我没说赔8000啊!你这是造谣吗?

楼主加油  多找几个乐天伙伴合作经营感觉能减少风险
发表于 2012-9-16 10:17:02 |
小玖玖 发表于 2012-9-15 22:29
因为没经验,我们认为的品牌就是那些大牌子。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其实很多小东西都有在日代理。只是我们不 ...

代理也分独家代理权以及一般代理权的。
独家代理权的话 一般其他人没法卖。
一般代理的话,别人也可以卖。
这种情况下,并行输入品 啥的。
几乎有个名气的牌子都有代理权,如果都没法卖的话,并行输入品就没法活了。

你说的这个,还头次听到。
感觉是他们黑了你。
不知道你是否联系了商品权的拥有者,是不是给了他们独家代理。
 楼主| 发表于 2012-9-16 13:30:49 |
bushuang 发表于 2012-9-16 10:17
代理也分独家代理权以及一般代理权的。
独家代理权的话 一般其他人没法卖。
一般代理的话,别人也可以卖 ...

你说的是某类商品,包包什么的是这样。
打个比方hellokitty也算品牌的。但不KT只是个肖像,任何公司开发设计了它形象的东西只要去KT公司注册给钱。是这样吧?
那你卖的东西侵犯实际上是这个开发公司的权利、因为这样东西的贩卖权,生产权都不归KT公司的、
你所说的并行品可以有多个代理权、所以它限制不了谁去卖它,但是这个开发公司就限制了网上只给某商铺贩卖连价钱都是全国统一的。
实际上安娜苏之类的大牌子的也有某类商品在日代理,和商店货大公司自己的货完全不一样,这类的东西防不胜防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9-16 13:33:57 |
xman6434 发表于 2012-9-16 03:58
楼主加油  多找几个乐天伙伴合作经营感觉能减少风险

刚开业啥都不懂的时候也在小春找货,找前辈,结果碰到骗子,差点上当,不过被骗子偷去了东西。
现在懂一点了,至少不上当就行!那时候很危险,我老公说听骗子的,现在我们应该都进监狱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9-16 13:38:01 |
bushuang 发表于 2012-9-16 10:17
代理也分独家代理权以及一般代理权的。
独家代理权的话 一般其他人没法卖。
一般代理的话,别人也可以卖 ...

我那时候就挺突然的收到了400多页厚的起诉书、里面包括那个商品的开发制作过程,授权书,我们的贩卖实绩,他们的委托店铺贩卖实绩,我们比他们的店铺多贩卖将近70倍嘿嘿,没有被黑拉。我们也有自己的律师,法律顾问,开这种店虽然小,但是律师还是不可少的。
发表于 2012-9-16 14:35:40 |
小玖玖 发表于 2012-9-16 13:38
我那时候就挺突然的收到了400多页厚的起诉书、里面包括那个商品的开发制作过程,授权书,我们的贩卖实绩 ...

看样子他们是预谋已久了,好在你这里敲一笔。
个人认为还是规避这些专有权的好些。
杂货店更比较好。
小玩意,利润不高,还挺费劲。
揪住一个商品卖,万一不吃香了,还是风险。
尤其碰到这些不良代理者,更是事。
早不说,就等感觉可以大敲一笔的时候来找。

当时,你们怎么对付的? 要求那么多的话,如果公司规模还小,说没钱,申请公司破产不是更划算?

之后,再重新弄个新公司不成?
发表于 2012-9-16 14:41:43 |
小玖玖 发表于 2012-9-16 13:30
你说的是某类商品,包包什么的是这样。
打个比方hellokitty也算品牌的。但不KT只是个肖像,任何公司开发 ...

那是你们也太实在了,说好听的就是有点傻。

就跟赵本山说的,逮住一只羊薅羊毛,就跟葛优一样,谁看不出来呢?

你抢人家的饭碗那么多,他们一点饭没得吃,不找麻烦可能嘛?

对这类心里没谱的产品,分担风险,分为2个店平均贩卖较好。

1个店,还营业额NO1, 换谁都会崩溃的。

另外,还有那么多平台,就守着么一个,换我心里发慌的要死。我属于天生不安型。

 楼主| 发表于 2012-9-16 15:09:14 |
bushuang 发表于 2012-9-16 14:35
看样子他们是预谋已久了,好在你这里敲一笔。
个人认为还是规避这些专有权的好些。
杂货店更比较好。

我们也算杂货店当然除了这个还卖其他,只是这个卖的最好啊。
而且当时没人知道这个东西也会侵权啊,当时网上有上百家在卖这个,
一幕一样的,我们只是比较努力不小心做到第一了,枪打出头鸟。
在当时,我一天200多个订单没舍得放手,也不知道会侵权人家啊。
我们出事以后,一起卖的上百家店都不卖了,应该是都被警告了,只是我们卖的最多所以告了我们
 楼主| 发表于 2012-9-16 15:13:51 |
bushuang 发表于 2012-9-16 14:41
那是你们也太实在了,说好听的就是有点傻。

就跟赵本山说的,逮住一只羊薅羊毛,就跟葛优一样,谁看不出 ...

几个店都没用,在一个店卖你可以累积客人好评,评语越多你的排名才会越往上,
排名下去了,也就没意义了。客人搜索不到的东西,那都是摆设。
分散贩卖也一样,客人都只去好评多的店买,这就是为什么一样的东西,别人家没我卖的好,
好评越多,就算贵几百客人也买。别的店就算便宜也没人买,我分散不出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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