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因私护照 所需证件1、警察署出具的证明书2、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由所在地区役所或市役所出具、3个月内有效)3、另纸详细写明丢失经过,内容包括丢失护照的发照单位、时间、护照号码及出入境等情况4、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照片及要求:A.正面免冠近照一张(3×4cm),并在背面标注个人姓名。B.背景颜色为淡蓝色、白色或淡灰色。C.照片要求清晰, 神态自然。不受理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打印机打印的照片。注意事项!在补办护照期间,如需使用护照,我们将为你暂发旅行证。(详见旅行证申请通知)!办完补办护照手续后,经核查,如果同意补发护照,请持领证单按时领取护照。!如果在留资格已过期,请先到入管局领取新的《在留资格证明书》后,再为你补发护照。费 用: 12000日元。如何取件:1.请持领证单,于领证日(上午9:00--11:30 ),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取件。如领证单丢失,当事人必须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总领事馆领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后取件。 2.申请时办理邮寄取件(需另交付1000日元邮寄手续费,邮费收件时自付)如我们电话通知你需要其他材料,请在取件时先提供材料,再取件。 可本人领取,也可由他人代领。http://www.chn-consulate-fukuoka.or.jp/chn/lsyw/hzlxz/t637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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