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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版精华帖管理相关条例(试行)(2007.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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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日记]
日记版精华帖管理相关条例(试行)(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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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6 0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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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版精华帖管理相关条例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体现广大会员对日记版的支持与贡献,为日记版评授精华日记本提供一个标准,响应论坛[
精华帖计分制度
],结合日记版特点(单贴回复型),特拟定[日记版精华帖管理相关条例](试行)如下:
1 精华帖评授对象:凡小春会员在日记版拥有日记本并且没有违反论坛发言规定者,都享有被评授为精华帖的资格。
2 精华帖评授者:
1)日记版版主拥有直接评授的权利;区版主、总版主、坛主拥有推荐与评选的权利。
2)小春论坛广大会员拥有推荐与评选的权利。
3 精华帖的积分设定值与精华图标:
积分值将登记在日记版[
日记本索引&积分登记贴
]中。
每积累到20分,授予[精华1]图标一枚,直接挂在日记本标题上。累计获得5枚[精华1]图标者(100 分),奖励威望1点,5枚[精华]图标自动换成[精华5]图标1枚。累积获得10枚[精华1]图标者(200分),论坛再加奖威望1点,10枚[精华1]图标自动换成[精华10]图标1枚。累计获得15枚[精华1]图标者(300分),不再加奖威望,但授予勋章一枚,累计获得25枚[精华1]图标者(500分),另授勋章一枚。
4 精华帖评授记录:每位版主每天评分上限为30分,评分后在[
日记本索引&积分登记贴
]中进行积分登记。达到精华值的会员请短信或在[
服务中心
]以留言的方式主动通知版主。版主将为其办理授予精华手续。
5 会员的推荐与评选:根据本条例第2条,小春论坛广大会员拥有推荐与评选的权利。请在[
服务中心
]中留言。
留言请注明:
[日记本链接地址]+[楼层号]
会员除推荐之外,还拥有对由版主设立的投票帖进行设票评选精华帖的权利。
6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日记版
2007年10月15日
[
本帖最后由 阿后 于 2008-4-26 15: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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